(上接31版)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是指由公司自主开发并主动管理的融资类信托项目产生的收入。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4.2-1
信托资产 | 期初数 | 期末数 |
集合 | 1,996,126.00 | 3,397,311.00 |
单一 | 14,458,794.00 | 11,623,565.00 |
财产权 | - | - |
合计 | 16,454,920.00 | 15,020,876.00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1
主动管理型 信托资产 | 期初数 | 期末数 |
证券投资类 | 944,925.00 | 1,904,102.00 |
股权投资类 | - | - |
融资类 | 6,936,664.00 | 4,720,122.00 |
事务管理类 | - | - |
合计 | 7,881,589.00 | 6,624,224.00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
被动管理型 信托资产 | 期初数 | 期末数 |
证券投资类 | - | - |
股权投资类 | - | - |
融资类 | - | - |
事务管理类 | 8,570,331.00 | 8,396,652.00 |
合计 | 8,570,331.00 | 8,396,652.00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
表6.4.2-2.1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实收信托金额合计 |
集合类 | 19 | 524,326.45 |
单一类 | 98 | 9,236,818.40 |
财产管理类 | - | -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2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实收信托 合计金额 |
证券投资类 | 12 | 1,169,468.00 |
股权投资类 | - | - |
融资类 | 84 | 4,642,739.85 |
事务管理类 | - | -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3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实收信托 合计金额 |
证券投资类 | - | - |
股权投资类 | - | - |
融资类 | - | - |
事务管理类 | 21 | 3,948,937.00 |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新增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
集合类 | 68 | 1,925,511.45 |
单一类 | 218 | 6,401,589.40 |
财产管理类 | - | - |
新增合计 | 286 | 8,327,100.85 |
其中:主动管理型 | 262 | 4,554,842.85 |
被动管理型 | 24 | 3,775,258.00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视创新为发展的动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充分利用跨市场配置的信托制度优势进行产品和业务创新。
2011年,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拓展资产管理产品线。
公司充分发挥在结构化信托、矿业领域和资金流动性管理的综合优势,推出主动管理类矿业投资基金“中海·睿智1号矿业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创新产品,创立了中海信托在矿业投资领域的管理品牌。
在投资类信托领域不断创新,如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参与股票定向增发的“凯石定增保二号”项目;推出“张裕1912百年酒窖干红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创新将实物消费与投资理财相结合,丰富客户投资渠道。
在中国城镇化建设投资领域,联合昆仑信托及国开金融共同发起设立国开城市发展基金,为社会资金参与国家城镇建设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在信托行业参与到城镇运营、社会管理等方面做了有益尝试。
凭借信托公司灵活的风险、收益杠杆优势,运用信托受益权分层,推出保证金交易证券投资结构化产品。该产品极大程度上满足各种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也为投资人提供了更为高效、更为便捷的融资机会。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损失的情况。
6.4.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年末按照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2.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2011年度本公司共计提信托赔偿准备120,814.63万元,年末余额132,061.38万元。在会计报表中以“一般风险准备”科目列示。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
关联交易方数量 | 关联交易金额 | 定价政策 | |
合计 | 5个 | 1,368,982.43 |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公平的市场价格定价。 |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系本年度固有、信托与关联方的发生额。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关系性质 | 关联方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母公司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王宜林 | 中国北京 | 949亿元人民币 | 组织海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及炼油等 |
股东 |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 常振明 | 中国北京 | 1,837亿元人民币 | 国内外投资业务、国际国内金融业务等。 |
同受一方控制 | 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周炯 | 中国上海 | 2.5亿元人民币 | 企业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社会经济信息咨询(除中介) |
同受一方控制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王家祥 | 中国北京 | 96.93亿元 | 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油气化工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等。 |
同受一方控制 | 中海油新能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 | 左柯庆 | 中国甘肃玉门 | 3.07亿元 | 风电场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风力发电项目、CDM项目的运营及销售等。 |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1
固有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期初数 | 借方发生额 | 贷方发生额 | 期末数 | |
贷款 | - | - | - | - |
投资 | - | - | - | - |
租赁 | - | - | - | - |
担保 | - | - | - | - |
应收帐款 | - | - | - | - |
其他 | 8000.00 | - | 8000.00 | - |
合计 | 8000.00 | - | 8000.00 | - |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2
信托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期初数 | 借方发生额 | 贷方发生额 | 期末数 | |
贷款 | - | - | - | - |
投资 | - | - | - | - |
租赁 | - | - | - | - |
担保 | - | - | - | - |
应收帐款 | - | - | - | - |
其他 | 796,445.00 | 1,368,982.43 | 1,155,649.91 | 1.009.777.52 |
合计 | 796,445.00 | 1,368,982.43 | 1,155,649.91 | 1.009.777.52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数 | |
合计 | 112,690.31 | -21,195.31 | 91,495.00 |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本期清算结束50,975.31万元。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数 | |
合计 | 657,850.38 | -4,014.70 | 653,835.68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本期清算结束403,850.38万元。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无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无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固有业务(自营业务)、信托业务执行的会计制度均为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公司2011年度共实现利润总额为83,826.63万元,税后净利润为66,107.03万元。2010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2,039.58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分别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610.70万元、一般风险准备金(即信托赔偿准备金)3,305.35万元。另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要求,公司年末按照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2.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117,509.28万元(在会计报表中以“一般风险准备”科目列示)。
2011年末公司可供分配累计利润为20,721.28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信托资产规模(亿元人民币) | 1,502.09 |
人均信托资产规模(亿元人民币) | 15.90 |
信托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 74.36% |
资本利润率(%) | 20.16% |
人均净利润(万元人民币) | 699.55 |
不良资产率(%) | 0 |
注:信托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营业收入×100%
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011年12月,公司两家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向公司同比例现金增资13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5亿元。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1年12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实施重组改制并以现有绝大部分经营性净资产作为出资,联合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80亿元人民币。原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持有的我公司5%股权注入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股东变更相关事宜正在进行中。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1年1月,经公司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免去储晓明公司总裁职务,聘任陈浩鸣担任公司总裁。2011年3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任免。陈浩鸣任职资格于2011年7月得到中国银监会核准(银监复[2011]237号)。
2、2011年7月,经公司二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吴孟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26日,中国银监会核准吴孟飞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银监复[2011]604号)。
3、2011年9月,经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户学爱辞去总稽核职务,聘任张悦担任公司总稽核职务,张悦任职资格已于2011年11月得到上海银监局任职资格核准(沪银监复[2011]820号)。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2011年12月15日,经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以及上海银监局沪银监复【2011】840号文的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原壹拾贰亿元增加到贰拾伍亿元,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期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无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期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本公司无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上海银监局于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31日对我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存续的信政合作业务和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及2010年现场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并出具了《关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意见》(沪银监发[2012]12号)。上海银监局经过检查,认为,公司对上海银监局在2010年信政合作业务和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现场检查中所提的相关意见进行了整改,公司基本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的要求开展银信合作业务;2011年,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较为审慎地对待信政合作业务的风险,年内未新增该项业务,原有信政合作业务也平稳到期。上海银监局要求公司对在信托项目调查、风险及合规审查和后续管理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及风险隐患引起重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整改。
针对不足,公司经过认真研究,形成整改报告上报上海银监局,从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加强风险控制措施和合规审查工作、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完善并强化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1、2011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海信托网站发布《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裁变更的公告》。公司总裁由储晓明变更为陈浩鸣。
2、2011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海信托网站发布《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浩鸣先生。
3、2011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海信托网站发布《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公告》。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原壹拾贰亿元增加到贰拾伍亿元,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
4、2012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海信托网站发布《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任职的公告》。公司聘任吴孟飞先生为董事长。吴孟飞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已经中国银监会核准(银监复[2011]604号文)。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1、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开展2011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201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举行的第五届“诚信托”奖评选颁奖典礼上,中海信托荣获2010年度“诚信托”卓越公司奖。
3、2011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主办的“财富管理高峰论坛暨第四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颁奖典礼”上,中海信托荣获“中国优秀信托公司”奖。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生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