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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突出的业务竞争优势
发行人拥有一批在疆内竞争优势明显的公司。其中,发行人控股的友好集团是新疆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在乌鲁木齐市百货业拥有垄断地位,拥有友好商场、天山百货、美美友好百货、友好百盛等多家百货商场,目前公司正在库尔勒、阿克苏等疆内积极扩展业务,在新疆自治区内也处于领先地位。发行人控股的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是新疆唯一一家地区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乌鲁木齐市的网点分布密集,其存贷款业务在乌鲁木齐市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地位。发行人控股的新疆城建作为上市公司,实力雄厚,公司在乌鲁木齐建筑工程、新型建筑材料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地位。
4、充足的土地储备优势
发行人在土地资源配置上得到市政府的政策倾斜,公司实施的水磨沟区八道湾路和沙依巴克区雅山片区合计1.8万亩土地的荒山绿化项目,该项目土地中30%可以用作建设用地。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提出“拉大城市骨架,拓展发展空间,城市北扩,东延西进”的城市发展战略,荒山绿化用地将在未来有着较强的商业价值。发行人获得土地的未来市场价值远超发行人拿地价格,低廉的成本和丰富的土地储备将会在未来为发行人创造巨大的利润。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发行人主要从事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业务,以资本运作为主要操作手段,对相关实体产业进行投资获取投资收益。发行人主要的业务领域涵盖了建筑工程业、零售业、金融服务业、化工及制造业和其他行业。从目前的经营情况看,发行人在新疆领域的建筑工程业、零售业和金融服务业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发行人实行集团化的管理模式,母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人才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各项具体业务以子公司形式开展实体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状况
目前,建筑工程、零售业、金融服务业等三大板块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建筑工程板块收入方面,2008年度营业收入合计9.6亿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25.64%;2009年度营业收入合计16.02亿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31.15%;2010年度营业收入合计20.10亿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28.51%;这主要来源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城建。
在零售业板块收入方面,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友好集团2008年度营业收入合计15.08亿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40.29%;2009年度营业收入合计19.34亿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37.6%;2010年度营业收入合计28.34亿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40.2%。
在金融服务板块收入方面,发行人控股的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2008年度营业收入合计11.61亿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31.01%;2009年度营业收入合计10.52亿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20.47%;2010年度营业收入合计14.91亿元,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21.15%。
表:发行人2008-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建筑工程业 | 2,009,509,534.96 | 1,602,237,160.73 | 959,945,953.67 |
金融服务业 | 1,490,749,509.94 | 1,052,846,068.99 | 1,161,144,624.54 |
零售业 | 2,833,592,489.91 | 1,933,915,097.77 | 1,508,488,682.98 |
化工及制造业 | 535,452,441.38 | 403,632,519.70 | - |
服务业 | 32,110,523.84 | 32,881,250.05 | 26,486,433.06 |
其他 | 146,710,462.94 | 118,099,904.73 | 88,029,102.36 |
合计 | 7,048,124,962.97 | 5,143,612,001.97 | 3,744,094,796.61 |
总体上看,发行人营业收入近三年持续增长,营业收入2010年度比2009年度增加49.76%。其中建筑工程、零售业、金融服务等三大板块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增长势头良好。
(三)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发行人的中长期业务发展目标是成为一家投资方向明确、资产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成为乌鲁木齐市国有经济的“三个平台,一个通道”(国企改制的平台、国有资本投融资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国有资产有效流转通道)。
发行人将继续加大资产结构调整,未来将主要围绕乌鲁木齐市发展的“四大战略”,重点在新兴工业(如资源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出口加工等)、现代服务业(如金融保险、会展、物流、旅游、房地产、电子商务)、城市建设等领域寻找商机,加大投入。
发行人将努力实现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国资经营公司的中上水平。力争到2015年,公司资产规模争取比2009年翻一番,达到900亿元;净资产达100亿元。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对发行人2008-2010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新SJ[2011]61号)。发行人2011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5,413,389.41 | 4,535,416.87 | 3,461,666.25 |
其中:流动资产 | 1,986,642.86 | 1,528,171.99 | 2,551,060.69 |
负债合计 | 4,589,871.87 | 3,792,985.23 | 2,992,477.14 |
其中:流动负债 | 4,083,316.63 | 3,399,983.79 | 2,904,774.6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23,517.53 | 742,431.64 | 469,189.11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41,084.01 | 407,614.87 | 230,634.51 |
营业收入 | 704,812.50 | 514,361.20 | 374,409.48 |
投资收益 | 6,676.74 | 7,341.62 | 8,349.53 |
利润总额 | 85,020.31 | 42,366.59 | 21,550.40 |
净利润 | 69,760.75 | 29,176.55 | 11,140.09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534.05 | 10,802.74 | 3,631.88 |
二、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参见《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无其他已公开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金融债券及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概况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全部用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201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二、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介绍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201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318,610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额度140,000万元。
上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获得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批文及其他证明文件如下:
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201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序号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批文名称 | 批文文号 |
1 |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2011年沙依巴克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乌发改函[2011]20号 |
2 |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于确认2011年沙依巴克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 | 乌发改函[2011]33号 |
3 |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 | 关于对沙依巴克区201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 市国土资函[2011]42号 |
4 |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 关于乌鲁木齐市大浦沟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乌环监管审字[2011]9号 |
5 |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 关于乌鲁木齐市清运二队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乌环监管审字[2011]10号 |
6 |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 关于乌鲁木齐市青峰路五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乌环监管审字[2011]12号 |
7 |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 关于乌鲁木齐市长征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乌环监管审字[2011]13号 |
8 |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 关于乌鲁木齐市仓房沟路原三运司二队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乌环监管审字[2011]14号 |
9 |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 关于乌鲁木齐市民族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乌环监管审字[2011]15号 |
10 |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 | 关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后峡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乌环监管审字[2010]344号 |
(一)项目核准情况
本项目已经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1月17日以“乌发改函[2011]20号文”核准同意建设。
本项目已经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1年1月23日以“乌发改函[2011]33号文”确认项目法人为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主要分为:拆迁安置、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1)拆迁安置:拆除危旧房屋3,839户,安置3,069户,占拆迁户的79.94%;货币补偿770户,占拆迁户的20.06%;总人口14,341人,拆迁面积61.10万平方米,货币补偿面积12.25万平方米;(2)市政基础设施:新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环卫工程、电力电讯工程、停车场及公共绿地等;(3)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医疗、教育、行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32.93万平方米。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项目预期经济效益
根据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工程建设总投资为318,610万元。本项目的平均投资利润率为1.54%,平均投资利税率为7.65%,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于2011年3月开工,截止2011年12月31日,项目建设投资额4.96亿元,工程进展顺利。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并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科学合理。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并将建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同时,禁止任何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非法占用募集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由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对募集资金支取及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核实情况报告公司高管人员,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偿债计划安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1、本期债券债务负担分析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4亿元,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至第6年末,分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25%、25%、25%和25%。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现金流,债务负担相对明确,有利于企业提前安排资金。
2、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3、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偿债保障措施
1、公司在主营业务上突出的盈利能力为偿债提供保证
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财务指标稳定,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充足,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2008-2010年,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31.88万元、10,802.74万元和22,534.05万元,年均净利润达到12,322.8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945.50万元、45,877.51万元和67,562.35万元。
公司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新疆城建和友好集团分别是土木工程建筑业和商业零售业的优质上市公司,2010年两家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60亿元和1.66亿元,后续发展势头良好。公司直接控股的乌鲁木齐商业银行,是新疆唯一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10年实现净利润3.59亿元,业务发展迅猛。
2、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等可变现资产,随时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需求
发行人直接持有新疆城建、友好集团、中泰化学和交通银行四家上市公司股票,股票市值规模较大,截至2010年12月31日,股票市值达到29.21亿元,公司可变现资产维持较高水平。
表:发行人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股票名称 | 股数(亿股) | 每股现价(元) | 市值(亿元) |
新疆城建 | 1.79 | 9.56 | 17.11 |
友好集团 | 0.55 | 13.32 | 7.33 |
中泰化学 | 0.27 | 14.43 | 3.90 |
交通银行 | 0.16 | 5.48 | 0.88 |
注:股价为2010年12月31日收盘价
此外,截至2010年底,发行人持有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2.80亿元,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合计15.24亿元,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16.07亿元,上述资产也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充足的保证。
3、良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增强公司偿债能力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亿元全部用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2011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11年3月开工,计划两年内完成,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现金流入,增强发行人在本地区的市场竞争力。此外,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降低经营成本,保证项目投入生产后的预期收益,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稳定的收入保障。
4、签订《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偿债资金进行提前安排
发行人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现金流计划,按照本期债券的本息偿还计划,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设立“偿债资金专户”,建立偿债资金提前准备机制,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划付;同时公司将于本期债券付息日和兑付日前定期提取偿债资金,专项用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5、签订《债权代理协议》进一步保障了债券持有人利益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与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关于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将从债券持有人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行使债权代理人的权利和职责,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及诉讼事务,从而保障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6、较强的融资能力为债券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证
发行人多年来与各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银行界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也完全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因此,公司充足的银行授信不仅能保证正常的资金需求,也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近期经济波动较大,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按期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变现时出现困难。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经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国有独资公司,政府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方向、经营决策、组织结构等方面存在干预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营运和发展。
2、管理风险
发行人投资的参控股企业较多,整个集团层级较多,管理链条较长且涉及的行业广泛,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但对发行人的分权管理、项目管理、决策水平、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存在一定的潜在管理风险。
3、财务风险
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高,尤其是流动负债高,截至2010年底,公司短期借款达113,846.00 万元,在偿债能力方面面临一定的风险。同时,发行人应收帐款规模较大,截至2010年底,公司其他应收款达130,736.0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6.58%,在应收帐款的回收方面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对策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经适当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如交易流通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对策
发行人主业现金流稳定,同时公司拟采取建立偿债资金专户的措施保障债券的偿还,并制定严格、周密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偿债基金的专门管理,确保本期债券的本息足额、按期偿还。
3、流动性风险对策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在国家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的申请工作,同时尽力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活跃度。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经营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争取在政府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同时,发行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快公司的市场化改制改革,突出公司的投融资功能和资产管理功能,全面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2、管理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进一步深化推进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做好企业绩效评价、干部考核等各项工作,推进各业务板块的整合,积极发挥股东作用监督下属公司的经营,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3、财务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同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以降低公司负债水平。此外,发行人正在逐步完善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的客户资质通过积极催缴或提取相应的风险准备金的方式,加快资金回流速度,降低带来的潜在风险。同时,在以后的业务流程中,公司也将加大对客户财务状况的审核和对现有应收款项对应企业的跟踪,保证应收款项的安全。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一)基本观点
中诚信国际评定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中诚信国际评定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乌国资”或“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国际肯定了发展较快的区域经济以及乌鲁木齐市作为中国向西开放的门户,重要的战略地位。同时肯定了乌国资作为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运营平台的重要地位和由此所获得的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有力的政府支持,以及乌国资所管理的良好的资产质量。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公司面临一定或有风险以及管理能力尚待提升等因素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二)优势
1、区域经济发展较好,政府支持力度大。乌鲁木齐市近几年经济和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其做为新疆自治区的首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可得到国家以及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未来随着国家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逐步落实,乌鲁木齐市乃至新疆的经济将实现快速发展。
2、公司作为乌市的国有资产运营平台,战略地位重要。作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公司在资产注入、资源配置、资金支持方面,可获得乌鲁木齐人民政府和乌鲁木齐市国资委的大力支持。
3、公司资产质量良好。乌商行、新疆城建和友好集团为公司的主要控股企业,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目前公司持有新疆城建、友好集团、中泰化学以及交通银行4家上市公司股票市值超过30亿元;公司还参股燃气集团、水务集团等乌市公用事业企业,资产质量良好。未来,随着部分不良资产的退出,公司资产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关注
1、或有风险。公司为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其他单位提供对外担保共87.51亿元,存在一定的或有风险。
2、资源能否有效配置。公司目前拥有的部分资产是国有不良资产,未来公司是否能强化自身的能力,优化资产结构,中诚信国际对此予以关注。
3、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公司为集团化管理的投资控股公司,集团化的管控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管理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2012年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对本期公司债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发行主体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在中诚信国际公司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2012年债券发行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发行人具有本次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简化程序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的各项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已取得有权部门之批准,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次发行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格式要求;本次发行债券所涉及的信用评级和承销、发行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债券之申报材料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简化程序通知》之要求;本次发行债券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所需取得的批准及授权,并取得了发行人之出资人的批准;若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债券拟上市交易流通,则还需获得有关证券交易场所之批准;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均具备有关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文;
2、《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2008年至2010年经审计的三年连审的财务报告;
5、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7、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关于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9、《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0、《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亮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北京南路76号
联系电话:0991-3330092
传 真:0991-3336529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晏志凡、王学飞、王崇赫、祁正雷、张全、杨莹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395、010-85156322
传 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网 址:http://www.csc108.com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cjs.ndrc.gov.cn
2、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2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一览表
序号 | 承销团成员 | 销售网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5层 | 邹迎光 | 010-65180688 |
2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 张 华 梁 莹 | 010-57601917 010-57601916 |
3 |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总部 |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楼 | 周 群 | 0755-82707708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7层 | 张 璇 | 010-88091475 | |||
4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 王慧晶 詹茂军 | 010-88085995 010-88085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