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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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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旨在向有意申购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凡欲申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可从如下网址下载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www.chinabond.com.cn

    http://cjs.ndrc.gov.cn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及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已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铜陵建投债”)。

    发行总额: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RMB1,500,000,000元)。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提前偿还本金条款。本期债券的发行票面年利率为8.20%(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3.08%确定。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12%,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起每年分期兑付:在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每年分别提前偿还本金的10%,在第7年、第8年、第9年、第10年每年分别提前偿还本金的15%。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2)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1)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铜陵建投:指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铜陵建投债”)。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证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队。

    承销协议: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流通签订的《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年度兑付款项:指本期债券应支付的到期本金及利息之和。

    工作日:指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1123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铜陵市铜都大道与学士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叶根林

    联系人:任理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与学士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62-2189305

    传真:0562-2189307

    邮政编码:244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潘亮、蔡虎、陈高威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

    联系电话:021-38565882、38565881

    传真:021-38565900

    邮政编码:200135

    (二)副主承销商

    1、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李黛黛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三泉路1839号一层

    联系电话:021-61735932

    传真:021-61735936

    邮政编码:200443

    2、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贾析勤、郭颖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联系电话:010-85127683、85127672

    传真:010-85127929

    邮政编码:100005

    (三)分销商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夏睿、李雯雯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10-88027977、88027195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孙恬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7楼

    联系电话:021-61038302

    传真:021-61356530

    邮政编码:201204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任晓宁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

    联系电话:010-66555427

    传真:010-66555197

    邮政编码:100033

    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漕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卢玉红

    联系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联系电话:021-68768781

    传真:021-68767032

    邮政编码:200122

    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88087971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 021-38874800

    邮政编码:200120

    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五、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层922-926室

    法定代表人:肖厚发

    联系人:朱祖龙、高书法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荣事达大道100号振信大厦6-10楼

    联系电话:0551-2636320

    传真:0551-2652879

    邮政编码:230001

    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秦斯朝、王标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755-82872732、82872333

    传真:0755-82872025

    邮政编码:518040

    七、发行人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首座1508室

    负责人:张云燕

    联系人:李鹏峰

    联系电话:0551-5609615、5609715

    传真:0551-5608051

    邮政编码:230041

    八、债权代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潘亮、蔡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

    联系电话:021-38565882、38565881

    传真:021-38565900

    邮政编码:200135

    九、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联系人:周桂友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62-2810551

    传真:0562-2837803

    邮编:244000

    十、偿债基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

    联系人:周桂友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62-2810551

    传真:0562-2837803

    邮编:2440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铜陵建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RMB1,500,000,000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提前偿还本金条款。本期债券的发行票面年利率为8.20%(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3.08%确定。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12%,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起每年分期兑付:在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每年分别提前偿还本金的10%,在第7年、第8年、第9年、第10年每年分别提前偿还本金的15%。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2)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1)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指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3,000万元。

    (2)承销团公开发行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方式。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14.7亿元,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情况进行回拨调整。

    九、发行对象:

    (1)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十、发行期限: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2年5月7日;通过上交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2年5月3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2年4月28日。

    十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4月2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三、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7日止。

    十四、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十七、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八、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九、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一、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

    三、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就该等变更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投资者同意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签订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六、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利息偿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的本金在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期兑付,兑付日为2015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在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每年分别提前偿还本金的10%,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分别提前偿还本金的15%。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号:340700000022456

    住所: 铜陵市铜都大道与学士路交叉口

    注册资本:70亿元

    法人代表:叶根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出资人:铜陵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

    发行人是铜陵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着铜陵市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任务,其主要职能是: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参与土地规划、储备、整理、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资源资本化、效益最大化。

    近年来,按照铜陵市城市发展规划和国务院的皖江规划,公司的建设任务相对集中,在建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西湖“退田还湖”工程、市图书馆美术馆、省道321线改建一级公路工程、滨江大道南段工程及大通连接线、国际会展中心、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基础设施、西湖新区基础设施等。公司当前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收益,2010年公司土地出让收入达4.81亿元。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铜政秘[2010]110号文《关于将市建投公司土地委托代收储及出让,土地出让收益由市建投公司享有的规定》,铜陵市部分可开发的土地由本公司收储经营,城市土地拍卖扣除60%的成本、费用后,剩余40%的收益归公司,并体现为铜陵市政府用于回购公司基础设施的代建款形式。截至2010年末,公司尚拥有土地储备491.17万平方米,评估价值77.94亿元。公司将对土地的流转实施节奏控制和存量控制,一方面将保障公司主要收入的持续性,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环境的改善,公司还可以获得土地升值的好处。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总资产为222.15亿元,总负债为111.59亿元,净资产110.56亿元。201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1亿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根据铜陵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大建设、大发展”发展战略的要求,为构建强势基础设施建设运作平台,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8月经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铜办[2008]23号文、铜办[2008]102号文及铜办[2008]80号文批准组建,公司性质为铜陵市政府批准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领取了34070000002245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9年4月,经铜陵市人民政府铜政秘[2009]101号文《关于将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划转为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通知》批准,划入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国有股权。经铜陵市人民政府铜政秘[2009]102号文《关于将铜陵市铜官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划转为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通知》批准,将铜陵市铜官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铜陵市铜官山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有限公司、铜陵市金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铜陵市南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国有股权划入本公司。以上增资均已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相应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00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469,590.74万元。公司住所:铜陵市铜都大道与学士路交叉口。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根林。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公司的出资人是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占公司资本的100%。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了《公司章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为3人,由铜陵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2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铜陵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报铜陵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会同意,由董事会成员兼任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5人,由铜陵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3人,其余2人为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组织结构图

    公司内设办公室、融资部、计划合同部、资产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部,各部门职责明确。公司目前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五、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

    截至2010年底,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六、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为铜陵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于1998年7月经铜陵市人民政府铜政办秘[1998]11号文批准组建,公司性质为市政府批准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8月,经铜陵市人民政府铜会[1999]4号文批准,公司更名为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月经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铜国资委[2002]1号文《关于授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大桥经济开发总公司等七家企业的决定》批准,划入铜陵市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铜陵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铜陵市供水总公司、铜陵市燃气总公司、铜陵长江公路大桥经济开发总公司及铜陵市公共交通总公司7家企业单位。至2001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91,000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700000008992(1-1),经营范围:城市建设投资。

    截至2010年底,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26.69亿元,负债总额88.94亿元,净资产37.75亿元,资产负债率70.20%,201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15亿元。

    (二)铜陵市铜官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铜陵市铜官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基宏,经营范围:铜陵市铜官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区属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及其批准的其他业务;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基础产业的投资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

    截至2010年底,铜陵市铜官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5,814.92万元,净资产4,596.35万元,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三)铜陵市铜官山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有限公司

    铜陵市铜官山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昀,经营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

    截至2010年底,铜陵市铜官山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5,042.82万元,净资产4,971.53万元,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四)铜陵市南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铜陵市南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世明,经营范围:接受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和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

    截至2010年底,铜陵市南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6,755.10万元,净资产3,000万元,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五)铜陵市金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市金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3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钱滢,经营范围: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下岗再就业贷款担保,委托贷款,履约保函,投标担保,融资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

    截至2010年底,铜陵市金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394.90万元,净资产2,200.78万元,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分析

    发行人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以及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参与土地规划、储备、整理、熟化;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资源资本化、收益最大化。这不仅能推动我国城市经济发展、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品质,更能为我国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一)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与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支撑,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正逐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1998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以每年1.5-2.2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截至2011年底,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1.27%。国家除了通过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扶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外,还通过出台一系列优惠和引导政策,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220,648亿元,年均增长21.8%。特别是2009年,在国家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推动下,基础设施行业迅猛增长,比上年增长40.6%。2010年城镇基础设施行业完成投资64,826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占城镇投资的比重为26.9%。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城镇化率从47.5%提高到51.5%,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等有着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还比较低,城市的天然气普及率和硬化道路比重低,废物处理设施缺乏等,城市基础设施难以适应城市发展和居民物质文化水平提高的需要。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加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会越来越大,十二五期间预计投资总额在七万亿元左右。加快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我国城市化健康发展,这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任务。总体来看,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铜陵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与前景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铜陵市加大了城市建设投入力度,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市竞争力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铜陵市基础设施投资迅速增加,全市基础设施投资逐年分别完成10.91亿元、20.3亿元、33.83亿元、85.52亿元和80.50亿元,五年累计投资总量是“十五”期间的6.9倍。“十一五”期间基础设施投入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22.5%。“十一五”期间,铜陵市新城区规划建设全面展开,“一主两副三城”的城市框架基本形成;拓宽改造城市主干道路253公里,新增市区道路总里程76公里;一批标志性城市工程和游园广场建成开放,水、电、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整体改善;京台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和铜九铁路铜陵段建成通车,区内“六纵六横”干线路网基本建成,区域交通枢纽地位基本确立;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实现村村通公路、通广播电视、通宽带、通客运班车,农村饮用水安全覆盖率居全省第一,23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清淤整治农村河道500公里。

    虽然铜陵市近些年来在城市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逐年增加,但城市环境状况与现代化城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落后,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滞后,环境治理成效不明显,生态建设速度缓慢,资源循环利用率较低。铜陵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生态环境、水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已严重制约铜陵市的发展。铜陵市迫切需要尽快形成城市道路网络,满足不断增长的交通需要,以及对城市环境现状进行综合治理、改善、提高,以建立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以实现铜陵城市快速发展。

    根据铜陵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铜陵市将围绕建成区100平方公里、满足100万人口生活居住的“双百”目标,按现代化大都市的标准建设城市,服务功能辐射周边地区,产业功能带动周边地区;将西湖新区打造成为主城区居住、商业、文体等功能的拓展区,将东部城区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功能设施齐全、现代气息浓厚的魅力新城,将南部城区建设成为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业为主的综合性新城区;建成城乡一体的公路交通网,实现过境通道高速化、区域干线快速化、城乡交通一体化、运输管理智能化、港口设施现代化。这些举措将为推动铜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持续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所处经济环境及行业地位

    1、发行人所处经济环境

    近年来,铜陵市经济总体保持了快速稳定的发展态势。“十一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了翻番,由2005年的182.8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580亿元;2011年实现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实现财政收入115.6亿元,人均财政收入超过1.5万元。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86.7亿元,比上年增长36.4%。

    铜陵市近年经济情况统计

    单位:亿元

    “十一五”期间,铜陵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31亿元,是建市以来到2005年共50年投资总量的2.2倍,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2.9%。国电电力、有色铜冠冶化、亚星焦化、上峰水泥等一批工业项目建成投产,有色“双闪”、六国化工合成氨和尿素、海亮铜加工、电厂六期等重点项目陆续开工,铜汤高速、沿江高速建成通车,京福高铁暨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宁安城际铁路全线开工。“十一五”期间,铜陵市财政收入增幅一直位居安徽省前列,从24.26亿元增长到88.64亿元,年均增长29.6%。2011年全市实现财政收入115.6亿元,同比增长30.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5.36亿元,同比增长30.6%;人均财政收入超过1.5万元。2006-2011年,铜陵市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13.92亿元、17.91亿元、23.79亿元、33.05亿元、34.73亿元、45.36亿元,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以税收为主的财政收入结构较好地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增长的可持续性。地方政府财力状况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城投公司对外形象和信用度,铜陵市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有利于铜陵建投未来获取更多的财政支持与长远发展,公司债务保障能力也因此不断增强。

    2、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

    铜陵建投是铜陵市政府经营城市的运作平台和载体,承担着铜陵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任务,同时履行国有土地储备、平整和开发的职能,公司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铜陵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铜陵市政府对于公司承建的基础设施提供有持续的资金支持。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铜政秘[2002]62号文《关于城市土地收储开发经营有关问题的规定》,为确保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市建设,铜陵市财政局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拨付一部分款项给公司。2008-2010年公司分别收到铜陵市财政局拨入款项4,000、27,760和11,699.79万元。

    为保证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铜陵市政府以资产注入、税收优惠、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分成等方式支持公司的运营和发展。公司是受市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具体实施土地储备的唯一机构,这决定了公司在铜陵市一级经营性土地储备、出让领域的特殊地位。公司受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城区一级土地实施统一储备、有序开发、公开竞卖,形成了城市开发用地供需平衡、梯度推进的良好机制。

    公司在保障铜陵市城乡大建设、大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铜陵市经济和社会同步向好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集中优势资源、壮大公司实力也是铜陵市政府实施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获得地方政府资本金投入、资产划拨等多方面支持后,投融资能力显著增强,作为铜陵市唯一的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公司获政府的支持具有持续性,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公司获政府的支持具有持续性,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铜陵市位于安徽省中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面积1,113 平方公里,辖三区一县,人口约74万。铜陵地处上海与武汉、南京与九江的正中心,距世界公园黄山120公里,距佛教圣地九华山80公里,紧邻长三角,是皖中南交通枢纽和中心城市之一。沪渝沿江高速与京台高速公路在铜陵交汇,宁安城际铁路和京福高速铁路将在铜陵会集。特别是京福高铁取道铜陵并设站后,铜陵将有望成为安徽乃至全国的交通大枢纽。客运专线京福高铁纵贯南北,使铜陵南下可融入沿海高速铁路网,快捷地往返珠三角,北上可经北京跨进东三省,通车后铜陵至北京通行时间将不超过3.5个小时,这将进一步促进铜陵市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铜陵市“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打造“生态山水铜都”,实现中部率先崛起的发展目标。铜陵作为全国八大有色金属基地之一,多年来铜生产能力在全国一直处于领跑地位,特种电磁线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目前铜陵市拥有上市公司6家,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铜陵板块”。

    2、发行人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强

    发行人是经铜陵市政府批准,铜陵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着铜陵市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任务。发行人的业务优势明显,以其较强的专业能力在长期城建投资建设与运营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降低投资成本、保证项目质量的高效管理程序。发行人成立至今,累计完成投资建设项目70多个,完成了一大批诸如天井湖公园环境整治工程、观湖广场、石城大道综合整治工程等城市重大基础工程。

    3、政府支持优势

    为保证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铜陵市政府以资产注入、税收优惠、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分成等方式支持公司的运营和发展。公司是受市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具体实施土地储备的唯一机构,这决定了公司在铜陵市一级经营性土地储备、出让领域的特殊地位。公司受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城区一级土地实施统一储备、有序开发、公开竞卖,形成了城市开发用地供需平衡、梯度推进的良好机制。铜陵市财政以土地出让金收益分成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支持。铜陵市经济发展在安徽省处于较好水平,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投资环境不断改善,GDP和居民收入水平快速增长,为公司未来的国有土地出让提供了良好基础。根据公司预计,未来的土地出让有望获得更高的净收益水平。土地出让金收入是公司重要的城建资金来源,未来公司将加大土地储备和出让力度,不断提高自身经营与偿债能力。

    4、发行人的人力资源丰富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企业治理模式,内部管理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发行人拥有从业经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经营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能为公司管理及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的支持。

    由此可见,公司在铜陵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履行着政府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职能,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及状况

    1、发行人公司作为铜陵市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主体,其具备的主要职能是:

    (1)融资职能:以政府有效资产为依托,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满足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

    (2)投资职能:投资重点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市政公共设施,主要以政府性投资项目为主,增加公司收益,从而进一步壮大公司实力;

    (3)土地储备职能:公司的未来发展将服从和服务于铜陵经济发展的战略大局,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全方位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抓好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管理,增强公司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将公司建设成为具有较高运营能力的控股集团公司。公司能够高效运作城市资产,促进城市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和土地资本的不断增值。

    2、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发行人主要业务之一,此类项目基础性强。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配套和完善,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作用,对城市土地增值、房地产业发展、商业服务业的繁荣以及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均有明显的支持和拉动作用。基于上述特征,铜陵建投主要收入来源为对市政建设所置换出土地的转让、开发所得以及市政基础建设项目回购所得。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以项目建设、土地经营和资金筹措为重点,以机制创新和队伍建设为保障,夯实运行基础,强化造血功能,注重资本运作,抓住新机遇,实现新突破。重点推进车站新区、环湖地区、滨江地区、大铜官山塌陷区、东部城区、南部城区和西湖新区建设,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提高城乡承载能力,提升城乡建设品味和改善人居环境,更好地发挥区域性的集聚和幅射功能,从而形成“一城三区、一主两副”城市格局。

    公司的未来发展将服从和服务于铜陵市经济发展的战略大局,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全方位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抓好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管理,增强公司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将公司建设成为具有较高运营能力的控股集团公司。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部分财务数据来源于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08-2010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8-2010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发行人2008-2010年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08-2010年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08-2010年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08-2010年有关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待摊费用)/流动负债

    3、EBITDA为息税折旧摊销前收益,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5、主营业务毛利率=(1-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6、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净资产总额×100%

    二、发行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8-2010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见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3月10日发行了15亿元2009年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其中6年期品种规模为5亿元,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为6.95%;7年期品种规模为10亿元,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为5.90%。

    除上述债券外,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没有其它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概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其中9.5亿元将用于铜陵市大铜官山塌陷区治理工程项目建设;2.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3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一)铜陵市大铜官山塌陷区治理工程

    1、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老庙基山垃圾堆场治理,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红星河流域环境整治,铜官山塌陷区治理及居民迁移安置,山体滑坡治理,排土场、露采场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其中,两矿一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拆迁居民2,267户,拆迁面积82,700平方米,新建住宅2,476套,规划总用地面积199,64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62万平方米。

    2、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于2009年经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陵市大铜官山塌陷区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铜发改投资[2009]627号)批准;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已针对本项目出具《关于大铜官山塌陷区治理工程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铜规字[2009]28号);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已对本项目出具《关于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大铜官山塌陷区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铜环[2009]131号);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已对本项目出具《关于铜陵市大铜官山塌陷区治理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铜国土资[2009]486号)。

    3、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161,013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经济效益与意义

    该项目属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济效益主要来源项目建设后的土地升值、生活垃圾填埋收费及财政支持等。该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06%,财务净现值124,912.27万元,投资回收期10.08年。其中,本项目建设后带动土地升值,预计可转让土地为5,905亩,其中:学士路以北地块一约580亩、学士路以南地块二约1,160亩、沿新大道以东地块三约705亩、沿新大道以东地块四约1,630亩、沿新大道以西地块五约400亩、沿新大道以西地块六约815亩、铜都大道与龙门路交叉口地块七约615亩。按每亩转让价格80万元计算,土地出让收入约计472,400万元,平均至经营期每年23,620万元;垃圾处理年收入2,790万元;地方财政每年支持1,500万。

    该项目完成后,将完善大铜官山区的城市道路、绿化等一系列基础设施的配套,对于促进铜陵市城市建设和发展,打造“生态山水铜都”,实现城市转型,创建“和谐铜陵”,改善塌陷区生态环境,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该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5、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已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其中,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期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完成投资约1.24亿元;老庙基山垃圾堆场实施了降坡、整形,并埋设了导气管和渗滤液收集管,平整后覆土约9万立方米,栽植了草皮、灌木及部分乔木,完成绿化面积2.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70万元。

    (一)偿还银行贷款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2.5亿元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出具的《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同意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函》,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2亿元用于偿还合同编号分别为2011合银贷字第1173266D0293号和2011合银贷字第1173266D0308号的两笔贷款;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出具的《关于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同意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的函》,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0.5亿元用于偿还合同编号为090699的贷款,该笔贷款总金额为5,000万元。

    本期债券所募资金将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可以一定程度降低流动负债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流动比率,改善公司的债务期限结构。

    (二)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3亿元将用于补充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随着铜陵建投业务规模平稳快速增长,其在主营业务领域的资金需求也不断加大。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铜陵建投拟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3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不超过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20%。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超过限定水平。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和进度使用发债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1、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将实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禁止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公司将确保抓好项目管理和投资回报,严格控制成本,积极提高收益,力争降本增效。发行人将定期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和投资回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出现影响项目公司经营的重大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公司应当立即向发行人报告,并积极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采取无担保形式,发行人在充分分析未来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对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做了充分可行的偿债安排,并将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偿债安排,保证本息按时足额兑付。

    一、偿债计划安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本期债券债务负担分析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50,000万元,按年付息,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债券的本金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起每年分期兑付:在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每年分别提前偿还本金的10%,在第7年、第8年、第9年、第10年每年分别提前偿还本金的15%。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现金流,债务负担相对明确,有利于企业提前安排资金。

    截至2010年末,公司尚拥有土地储备491.17万平方米,评估价值77.94亿元。公司将对土地的流转实施节奏控制和存量控制,一方面将保障公司主要收入的持续性,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环境的改善,公司还可以获得土地升值的好处。

    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1亿元,实现净利润3.61亿元。每年的债券偿还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不高,未来随着经营资产的扩大和资产结构的调整,公司业务规模将不断增长,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营业收入及利润将随之增加,每年的债券偿还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预期将逐步下降,本期债券的还款压力将得到有效释放。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本期债券发行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较好的经营业绩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基础

    发行人作为铜陵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着铜陵市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任务,具有独特的行业优势,近三年盈利状况良好,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0.34亿元、1.50亿元和3.61亿元。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1亿元,实现净利润3.61亿元。未来随着经营资产的扩大和资产结构的调整,公司业务规模将不断增长,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营业收入及利润将随之增加,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将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二)良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增强公司偿债能力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0,000万元,主要用于铜陵市大铜官山塌陷区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一方面将显著改善周边环境,另一方面将大幅提高周边土地的价格,公司的土地升值将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及本金的兑付提供有力支持。

    (三)专项偿债账户及偿债基金安排

    公司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现金流计划,建立以专项偿债账户及偿债基金紧密结合的偿债准备机制。专项偿债账户由公司设立,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划付;同时公司将于本期债券付息日和兑付日前定期提取偿债基金,专项用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四)土地资产的出让收益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有力保证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铜政秘[2010]110号文《关于将市建投公司土地委托代收储及出让,土地出让收益由市建投公司享有的规定》,铜陵市部分可开发的土地由发行人储备经营,城市土地拍卖后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截至2010年末,公司尚拥有土地储备491.17万平方米,评估价值77.94亿元。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发行人可以有计划地出让部分土地等资产,以保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及经营性现金流入。

    (五)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为本期债券的偿还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了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制度。公司完善的治理结构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期债券偿还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成员单位财务的集约管理,改善资产质量,优化负债结构,特别是提高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同时,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发行人特为债券持有人聘请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与发行人之间进行谈判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债权代理人通过日常事务管理、召集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方式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如下权利:

    (1)就发行人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

    (2)在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时,决定委托债券债权代理人通过诉讼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债券本息,决定委托债券债权代理人参与发行人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3)决定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时债券持有人依据相关规定享有的权利行使;

    (4)决定变更债券债权代理人;

    (5)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债权代理人修改《债权代理协议》或达成相关补充协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修改本规则;

    (7)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本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其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六)较强的融资能力为债券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证

    公司多年来与各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获得了较高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截至2010年12月31日,各商业银行给予铜陵建投的贷款授信总额度为62.8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为22.06亿元,尚余授信额度40.74亿元。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通过银行融资予以解决。公司充足的银行授信不仅能保证正常的资金需求,也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和经营及土地整理开发,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及运营收益水平、公用事业行业的经营收益水平、土地出让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停滞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2、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及土地整理开发,土地出让收益及项目建设回购所得是其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政策的变动均会对其收入和利润产生重要的影响,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建设投融资政策、地方政府支持度、公用事业收费标准调整等方面的变化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3、其他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在内的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变动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铜陵市城市发展风险

    铜陵市的城市发展水平、发展规划的调整、经济增长水平等,都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所拥有的土地的价值和承接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运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铜陵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项目法人,承担着城市建设重任,未来将保持较大规模的资本支出,如果发行人市场信誉下降、资金筹措能力不足、管理能力不足或管理出现重大失误,将影响发行人持续融资能力及公司运营效益,进而影响本期债券偿付。

    3、本期募投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的特点,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际投资有可能超出项目的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方案设计与论证、施工管理、工程进度安排、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财务管理等诸多环节,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施工单位、项目工程所在区域的居民和企业的协调和配合等多个方面,如果项目管理人的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或项目管理能力不足或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现金流及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二、风险对策

    针对以上风险和影响,发行人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将风险因素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有选择地做出投资。此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提高债券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管理风险的手段。

    2、兑付风险对策

    为减少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所带来的财务压力,降低本金偿付风险,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起每年分期兑付:在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每年分别提前偿还本金的10%,在第7年、第8年、第9年、第10年每年分别提前偿还本金的15%。

    3、流动性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通。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公司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发行人从事的土地整理开发、国有资产运营、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等,虽然经受一定的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但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铜陵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发行人所在区域对城市化的需求日益增长,政府在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方面的财政投入将进一步增加。发行人作为铜陵最大的从事国有资产运营和城市建设投融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有较强的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同时,发行人将依托其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2、产业政策风险对策

    发行人作为铜陵市国有资产运营和城市建设的国有独资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土地出让及建设项目回购所得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稳定的收入保证,因此政府政策出现对发行人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很小。此外,发行人将对宏观经济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土地、税收等政策的变化进行跟踪研究并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3、其他宏观经济政策风险对策

    针对国家其他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风险,发行人将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加强与国家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做到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制定应对策略。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铜陵市城市发展风险对策

    近年来,铜陵市经济快速增长,2006-2010年五年GDP复合增长率达15%,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58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2.6%。根据铜陵市政府规划,其未来几年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将跨上1,000亿元的台阶。公司将做好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前期沟通和市场情况预测,统筹安排,密切关注城市规划的调整,合理有序地开展土地整理开发,以降低城市发展规划调整、经济增长放缓等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2、公司运营风险对策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商,争取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密切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产权改革、资本运营加强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加快下属子公司市场化改制改革,提高运营效率。

    3、本期募投项目风险对策

    本次发行筹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由铜陵市政府和发行人进行了详细周密的研究和论证,并已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所有项目的施工单位选择与确定均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形式确定,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有效防止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发行人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主要阶段分别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控制项目风险,并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监督工作四分开,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以及项目投入资金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管理风险。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本期债券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主要评级观点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建投”或“公司”)本次拟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等级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等级是鹏元基于对铜陵建投的外部运营环境、政府支持力度、财务状况等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基本观点

    (一)铜陵市区位优势显著,工业经济发达,经济和财政近年增长迅速,且随着区域内产业升级、调整、优化的加快及投资环境的日益改善,铜陵市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公司外部发展环境较好;

    (二)公司是铜陵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在资产注入、建设资金筹集和债务偿还等方面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投融资能力和经营实力稳步增强;

    (三)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的改善预期带动地价的上升,公司土地资源充足,未来可保障持续稳定的收入;

    (四)公司经营性资产规模预期扩大,随着资源的不断聚集,公司收入将呈多元化,收入将进一步增加。

    三、关注

    (一)公司有息债务近年大幅增加,债务偿还期限较集中,偿债压力较大;

    (二)公司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大,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

    (三)公司土地出让收入容易受土地市场供需关系变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需向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与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已经取得发行本期债券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或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或授权合法有效。

    2、发行人作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3、发行人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加强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简化债券发行核准程序的通知》所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的实质条件。

    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5、本期债券的承销和发行程序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6、本期债券发行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7、参与本期债券发行的各中介机构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担任本期债券发行中介机构的主体资格。

    综上所述,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加强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简化债券发行核准程序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相关条件,且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申请材料符合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在一个月内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经批准的合格的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文件清单

    1、 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2、 发行人董事会同意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

    3、 《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 《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5、 发行人2008-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7、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 《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9、 《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0、 《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1、 《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偿债基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 发行人: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理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与学士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62-2189305

    传真:0562-2189307

    邮政编码:244000

    2、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人:潘亮、蔡虎、陈高威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

    联系电话:021-38565882、38565881

    传真:021-38565900

    邮政编码:200135

    网址:http://www.xyzq.com.cn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http://cjs.ndr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bond.com.cn

    (三)如对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2年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营业网点

    单位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

    形式

    出资

    比例

    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1000全资100%
    铜陵市南部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000全资100%
    铜陵市铜官山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有限公司5000全资100%
    铜陵市金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3000控股54.55%
    铜陵市铜官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5000控股60%

    项目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GDP315.41343.66466.6580
    财政总收入69.2670.0688.64115.6
    一般预算收入23.7933.0534.7345.36
    可支配财力48.2462.1182.4397.76
    财政总支出43.0556.8673.9689.42

    项 目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385,504.861,169,704.69285,333.31
    总资产2,221,453.571,800,282.03429,375.82
    流动负债384,880.14298,711.226,365.36
    负债合计1,115,903.55980,063.316,365.36
    所有者权益1,105,550.01820,218.73423,010.46

    项 目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48,100.00--
    营业利润24,352.38-13,649.32-580.28
    补贴收入11,699.7927,760.004,000.00
    净利润36,121.9814,970.923,419.72

    项 目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8,562.28-185,274.885,165.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36,848.13-173,330.66-1,05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30,395.36471,743.351,2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015.06113,137.815,315.35

    项 目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流动比率3.603.9244.83
    速动比率1.572.021.46
    资产负债率(%)50.23%54.44%1.4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7.443.60-
    主营业务毛利率(%)75.90%--
    净资产收益率(%)3.27%1.83%0.81%

    地区序号承销商及发行网点地址联系人电话
    上海市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吴媚

    潘亮

    021-38565560

    021-38565882

    2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部

    上海市宝山区三泉路1839号一层李黛黛021-61735932
    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收益部

    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卢玉红021-68768781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7楼孙恬021-61038302
    北京市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部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夏睿

    李雯雯

    010-88027977

    010-88027195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任晓宁010-66555427
    7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销售交易部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贾析勤

    郭颖

    010-85127683

    010-85127672


      发行人 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