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2-01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12年4月27日
2、 召开地点:清华大学东门外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 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徐井宏先生
6、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股份数76,799,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7%。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的郭伟和李静律师出席了本此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76,799,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76,799,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6,799,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同意76,799,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同意76,799,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76,799,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76,796,5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反对2,900股;弃权0股。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6,799,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76,799,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紫光数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76,749,3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反对50,105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6,799,4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 郭伟、李静
3、 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