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2-009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于2012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2:00 在长春市新民大街1027-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7人,代表股份1087412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7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1人,代表股份106789846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6.39%;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95141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铁鹰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会议提案的认真审议,以记名现场投票表决和网投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87412652股,同意108734935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 反对25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37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450891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99.68%; 反对255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13%;弃权378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19%。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87412652股,同意108731535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25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71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416891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99.50%; 反对255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13%;弃权718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37%。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87412652股,同意108731535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95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416891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99.50%; 反对19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01%;弃权954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49%。
4、《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87412652股,同意108731535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9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416891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99.50%; 反对15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01%;弃权958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49%。
5、《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87412652股,同意108731535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393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58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416891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99.50%; 反对393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20%;弃权580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30%。
6、《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1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87412652股,同意108731535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9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416891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99.50%; 反对15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01%;弃权958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49%。
7、《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87412652股,同意108731575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95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417291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99.50%; 反对15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01%;弃权954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49%。
8、《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87412652股,同意108731535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9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416891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99.50%; 反对15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01%;弃权958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49%。
9、《关于修改上市后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87412652股,同意108731535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9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416891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99.50%; 反对15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01%;弃权958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49%。
10、《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87412652股,同意108731535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1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95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9416891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99.50%; 反对15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01%;弃权95800股,占网络投票总数的0.49%。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所议事项,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2-010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 年4 月27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9号文《关于核准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吉视传媒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82,320,000.00元后,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877,680,000.00元,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162,961.7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5,517,038.22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2]第204A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情况
为抢抓发展机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数字电视网络建设项目和以高清互动视频为核心的双向网络与业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了投资。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2]中磊(专审A)字第0055号),截至 2012年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404,591,744.3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主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实际付款额 |
数字电视网络建设项目 | 城市补充覆盖网络建设项目 | 144,353,090.93 |
城市主干线管道建设 | 39,971,440.35 | |
农网主干线建设 | 75,382,116.07 | |
农网用户数字化转换 | 9,168,564.97 | |
农村接入网建设 | 66,550,468.59 | |
小计 | 335,425,680.91 | |
以高清互动视频为核心的双向网络与业务平台建设项目 | 省骨干网络建设 | 86,967,637.00 |
双向化改造 | 735,671,183.99 | |
VOD系统建设 | 7,377,964.25 | |
媒资平台升级改造 | 11,500,000.00 | |
中间件系统建设 | 5,279,460.00 | |
高清双向机顶盒部署 | 222,369,818.20 | |
小计 | 1,069,166,063.44 | |
合 计 | 1,404,591,744.35 |
三、审核意见
2012 年4 月27日,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404,591,744.35元置换上述公司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专项意见说明
会计师专项审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吉视传媒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2]中磊(专审A)字第0055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吉视传媒管理层编制的《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吉视传媒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吉视传媒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了确认。以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信证券对吉视传媒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4.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2]中磊(专审A)字第0055号)。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