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4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7日上午9:30时在百川化工(如皋)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82,564,318股,占公司总股本62.69%。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铁江先生主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徐荔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阚赢、邵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82,564,3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2,564,3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2,564,3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2,564,3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2,564,3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82,564,3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2,564,3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2,564,3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201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同意82,564,3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百川化工(如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82,564,3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百川化工(如皋)有限公司醋酸酯项目所需资金部分使用银行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82,564,3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百川化工(如皋)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82,564,31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阚赢、邵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