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海外
  • 5:公司
  • 6:市场
  • 7:互动
  • 8:书评
  • 9:年报特刊
  • 10:年报特刊
  • 11:年报特刊
  • 12:年报特刊
  • 13:年报特刊
  • 14:年报特刊
  • 15:年报特刊
  • 16:年报特刊
  • 17:年报特刊
  • 18:年报特刊
  • 19:股市行情
  • 20:市场数据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公告
  • 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2012年4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1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34版:信息披露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公告
    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变更上述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为提高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基金的业绩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和增强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60%)×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将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四)业绩比较基准”:

      由“(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60%)×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天相中盘指数和天相小盘指数是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风格指数。天相中盘指数和天相小盘指数的加权平均与本基金对中小市值股票的定义基本吻合,可以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拥有独立的数据源和自主的编制方法。该指数同时覆盖了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可以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或者推出更权威的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变更为

      “中证7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中证7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中证700指数成分股由中证200指数和中证500指数的成分股构成,能够较好反映沪深证券市场里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情况。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全市场债券指数,拥有独立的数据源和自主的编制方法。该指数同时覆盖了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可以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基准。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或者推出更权威的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之信达利B份额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信达利B份额(场内简称:信达利B,代码:150082)的募集截止日提前到2012年4月27日,即4月27日为本基金信达利B份额的最后一个募集日。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