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简称: 中国医药 股票代码:600056 编号:临2012-029号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7日上午9点半在北京美康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本智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8,968,6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0.4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根据表决结果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8,968,62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8,968,62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8,968,62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1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69,145,673.73元人民币,扣除10%盈余公积金16,914,567.37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96,217,960.48元人民币,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8,449,066.84元人民币。会议批准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310957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共计31,095,792.00元人民币。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尚有未分配利润517,353,274.84元人民币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8,968,62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8,968,62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度资产减值等相关事项处理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8,968,62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系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960,62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8,968,62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8,968,62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上述议案第9项以超过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获得通过,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特殊决议。
上述议案中第7项,因系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以超过参加表决的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获得有效通过,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
上述议案除第7项、第9项外以超过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获得通过,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和验证,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由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