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
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2-01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
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4月17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 名, 实到董事11名,叶列理董事长主持此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公司拟定于2012年5月25(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海口新埠岛豪生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及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二)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12年5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613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16层C单元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4、参加会议股东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5、联 系 人:王诚志、王 东
6、联系电话:020-87226381、0898-68587830
7、传 真:020-87649987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