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杨学品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姚金芳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帅宏英 |
公司负责人杨学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金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宏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957,827,504.58 | 930,204,496.49 | 2.9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733,055,037.30 | -714,844,208.45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10 | -2.05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875,697.03 | -364.7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3 | -364.7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210,828.85 | -18,210,828.85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22 | -0.052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22 | -0.0522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22 | -0.0522 | 不适用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0,92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69,763,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7,571,835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木兰 | 2,114,402 | 人民币普通股 |
卢碧霞 | 1,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菁菁 | 1,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于晓莉 | 1,54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柳升 | 1,500,572 | 人民币普通股 |
苗坤 | 1,34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永祥 | 1,341,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迎春 | 1,013,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资产负债类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31,946,069.17 | 1,583,647.58 | 30,362,421.59 | 1,917.25 | 主要是本期向大股东海亮金属借款4800万元。 |
应收票据 | 0.00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应收票据减少,系子公司——四川金顶(集团)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公司”)结算了到期票据 |
应收账款 | 4,319,857.32 | 6,896,398.16 | -2,576,540.84 | -37.36 | 特种公司本期收回了前期部分应收账款 |
预付款项 | 14,098,261.10 | 7,375,008.47 | 6,723,252.63 | 91.16 | 预付账款增加主要是母公司进入重整后开展新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合同,本期支付项目进度款。 |
其他应收款 | 7,930,468.88 | 1,417,579.27 | 6,512,889.61 | 459.44 |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母公司代财政支付部份待岗人员费用。 |
其他应付款 | 271,391,023.08 | 222,920,844.77 | 48,470,178.31 | 21.74 | 主要是本期向大股东海亮金属借款4800万元。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2,664,123.46 | 192,664,123.46 | 20,000,000.00 | 10.38 | 特种公司因长期借款期限减少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54,800,000.00 | 74,800,000.00 | -20,000,000.00 | -26.74 | |
损益类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341,168.37 | 83,621,312.57 | -83,280,144.20 | -99.59 | 主要是特种公司今年因市场等多种原因未生产,影响销售减少;另一方面是因2011年12月已将子公司—仁寿县人民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水泥”)出售,本期未合并利润表,减少营业收入316万元,减少营业成本217万元。 |
营业成本 | 461,997.90 | 76,929,843.03 | -76,467,845.13 | -99.40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47.20 | 283,020.07 | -282,672.87 | -99.88 | 一方面是母公司上年收特种公司租赁费用计提税金,今年无此项业务;另一方面是因2011年12月已将人民水泥出售,本期未合并利润表,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16万元。 |
销售费用 | 532,246.17 | 1,557,006.83 | -1,024,760.66 | -65.82 | 特种公司今年因市场等多种原因未生产,销售减少。 |
管理费用 | 24,140,139.00 | 30,607,737.83 | -6,467,598.83 | -21.13 | 主要是公司上年对职工进行了安置,并解除了农民工的聘用,今年减少了与此相关费用610多万元。 |
财务费用 | 6,994,244.81 | 23,149,467.54 | -16,155,222.73 | -69.79 | 财务费用减少,一方面是母公司在2011年9月23日进入重整后,根据相关政策,所有借款停止计息,故今年一季度与上年周期比较减少1321万元;另一方面是因2011年12月已将人民水泥出售,本期未合并利润表,减少财务费用450万元。 |
资产减值损失 | -136,949.96 | -975,831.29 | 838,881.33 | -85.97 | 主要是特种公司上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冲回已收回款项计提的减值损失132万元,今年大幅减少,只冲回13.6万元。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650856.75 | -47,964,153.71 | 16,313,296.96 | -34.01 | 由于上述原因影响,今年母公司减少亏损2001万元,特种公司因市场等多种原因增加亏损,共同影响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亏损。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210,828.85 | -38,917,341.33 | 20,706,512.48 | -53.21 | |
少数股东损益 | -13,440,027.90 | -9,046,812.38 | -4,393,215.52 | 不适用 | |
现金流量类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85,548.97 | 54,654,993.66 | -52,769,444.69 | -96.55 | 主要是特种公司今年因市场等多种原因未生产,销售减少。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6,977.32 | 6,154,716.67 | -5,637,739.35 | -91.60 | 主要是上年公司向乐山兴业投资公司借日常经营费用,今年未向其借款。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12,695.94 | 42,952,121.22 | -40,639,425.28 | -94.62 | 主要是特种公司今年因市场等多种原因未生产,销售减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35,043.19 | 6,251,189.94 | -3,816,146.75 | -61.05 | 主要是特种公司今年因市场等多种原因未生产,费用减少。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2,089.75 | 438,691.30 | -216,601.55 | -49.37 | 主要是特种公司今年因市场等多种原因未生产,上交税金减少;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7,021,447.00 | 1,404,449.00 | 5,616,998.00 | 399.94 | 主要是母公司进入重整后开展新项目建设,根据项目合同,本期支付项目进度款。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0,000.00 | 350,000.00 | 100.00 | 今年特种公司因资金紧张,本期向乐山中小担保公司借款。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100.00 | 主要是本期向大股东海亮金属借款4800万元。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0,434.38 | 4,554,589.12 | -4,464,154.74 | -98.01 | 主要是特种公司今年因市场等多种原因未生产,无资金支付银行借款利息;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000.00 | -900,000.00 | -100.00 | 主要是母公司上年支付财务顾问费10万,特种公司支付了建行80万元财务顾问费,本年无此项发生。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 于2011年9月23日下达(2010)乐民破(裁)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峨眉山天翼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12年3月21日,公司管理人收到乐山中院(2010)乐民破(裁)字第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管理人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延长至2012年6月23日。
2、为筹集公司重整所需的相关费用,公司管理人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金属")签署了《借款协议》。报告期内,海亮金属拨付的第二笔借款人民币1300万元已经全部到账。
3、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金顶(集团)峨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公司")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从2012年3月起暂时停产,管理人及公司已启动紧急预案,积极与特种公司外方股东沟通,共同谋求解决办法。
4、公司下属的参股子公司--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2月29日在乐山市工商局进行了清算备案登记,并于2012年3月1日在《四川经济日报》刊登了清算公告,正式开始进行清算工作。
5、2012年3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目前,内控规范建设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6、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的说明
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虽然显示盈利,但会计师事务所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素的考虑,仍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为尽快恢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管理层立足现有资产,提出了在2012年对现有矿山进行技术改造并增划资源、利用闲置土地和专用铁路建设现代物流园区、利用现有矿山优质石灰石资源,投资建设60万吨活性氧化钙生产线,实现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思路。
(2)管理人批准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拟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决议,因建设新项目需要清理场地和拆除现有部分废旧设备,管理人委托了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由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方式确定专业机构承担具体的清理和拆除工作。2012年4月19日,四川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400 万元竞得标的成为买受人,负责拍卖标的的拆除施工和转运工作。
(3)为筹集新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管理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海亮金属签署了《借款协议》,海亮金属将提供最高额为2亿元的借款专项用于新项目建设,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运作,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确定,借款偿还方式另行确定。截止本报告报出日,管理人已经收到海亮金属拨付的首笔借款3500万元。
(4)公司为建设年产60万吨活性氧化钙项目需要,与河南众恒控制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年产60万吨新型节能环保全自控石灰窑核心设备买卖合同》,交易双方对工程进度、付款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约定,合同金额共计2288万元,本合同项目设计时间40天,建设工期5个月。
目前,公司各项可持续经营项目正按计划进行,进展情况顺利,但最终能否按时完成建设及达到预期效果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3月21日,管理人收到乐山中院(2010)乐民破(裁)字第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管理人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延长至2012年6月23日。公司重整以及各新建可持续经营项目的相关工作也正在进行中,目前,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均处于停顿状态,子公司——特种公司由于受四川水泥市场及自身因素影响,暂时尚不具备恢复生产能力,因此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主营业务利润仍为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公司负责人:杨学品
2012年4月26日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2—026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书面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相结合方式于2012年4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本次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鉴于周正女士已于2011年10月8日辞去公司董事及其担任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杨学品先生提名,选举闫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2—02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于2011年9月23日裁定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公司临2011-020号公告)。目前重整相关的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管理人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二 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