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刘晓光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俞昌建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于丽 |
公司负责人刘晓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昌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586,423,636.17 | 19,023,561,191.99 | 2.9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450,834,214.60 | 5,390,675,150.50 | 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777 | 2.4503 | 1.12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9,020,074.77 | -581.2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32 | -581.22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688,770.96 | 54,688,770.96 | -30.5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49 | 0.0249 | -30.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55 | 0.0255 | -28.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49 | 0.0249 | -30.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1 | 1.01 | 减少0.5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 | 1.04 | 减少0.4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7,639.4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36,449.9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12,651.98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2,021,906.2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65,771.52 |
所得税影响额 | -790,868.0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01,912.46 |
合计 | -1,500,487.3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7,05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09,291,709 | |
北京高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 8,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 7,999,76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09,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 | 7,647,45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7,048,568 | 人民币普通股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5,999,81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99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楼文胜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60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 目 | 2012.03.31 | 2011.12.31 | 变动额 | 变动比 | 变动主要原因 |
应收票据 | 11,200,000.00 | 4,746,550.00 | 6,453,450.00 | 135.96% | 本公司之子公司嵊新首创本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83,126,334.88 | 132,150,827.95 | -49,024,493.07 | -37.10% | 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支付薪酬所致 |
应交税费 | 48,799,214.68 | 124,119,215.62 | -75,320,000.94 | -60.68% | 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缴纳各项税费所致 |
应付利息 | 102,929,828.13 | 72,937,882.35 | 29,991,945.78 | 41.12% | 本期计提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
应付股利 | 62,378,043.17 | 41,738,444.80 | 20,639,598.37 | 49.45% | 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额 | 变动比 | 变动主要原因 |
财务费用 | 79,687,037.66 | 56,896,791.49 | 22,790,246.17 | 40.06% | 本公司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54,688,770.96 | 78,691,118.50 | -24,002,347.54 | -30.50% | 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额 | 变动比 | 变动主要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020,074.77 | 28,889,289.46 | -167,909,364.23 | -581.22% | 本公司之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298,584.17 | -86,418,779.52 | -82,879,804.65 | -95.90% | 本公司之子公司购建资产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361,670.77 | 20,724,072.99 | -81,085,743.76 | -391.26% | 本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减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股改承诺:
①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5年内,每年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7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对所提分红议案投赞成票;
②首创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未来将不从事与首创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水务业务;
③支持首创股份尽快通过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来建立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2、解决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现有业务中,新大都酒店业务和土地二级开发业务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将待相关政策允许时,结合市场情况,在三至五年内逐步解决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201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招商银行建国路支行续办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续办人民币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授信期限为2年,利率在借款时与银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京城水务继续办理委托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交通银行东单支行向北京京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办理委托借款业务,额度1.5亿元,期限1年,贷款利率2.25%。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7日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