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董事李莉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刘龙华、总经理李文及财务总监肖红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580,523,422.26 | 21,990,415,239.49 | 2.6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997,711,135.68 | 5,895,157,427.58 | 1.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745 | 6.63 | 1.7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8,184,211.45 | -107.5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77 | -107.5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2,553,708.10 | 102,553,708.10 | -34.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53 | 0.1153 | -34.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37 | 0.1137 | -34.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53 | 0.1153 | -34.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2 | 1.72 | 减少1.2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0 | 1.70 | 减少1.2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90,673.87 |
所得税影响额 | -472,668.4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10.28 |
合计 | 1,417,395.1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2,58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48,240,93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778,53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702,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7,666,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326,56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9,687,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9,679,87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7,387,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4,02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减少34.1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益结转的项目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收购资产情况
2005年12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购买北京海龙资产经营集团的海兴大厦西配楼6-7层整层、8层部分及配套车位,实际购买金额为4,202.37万元人民币,本次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是按市场价格,该项资产收购将增加控股子公司兴华公司的办公场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房屋购买款2,942万元,房屋已移交,产权变更尚未办理完毕。
2、或有事项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住房按揭借款担保,截至2012年3月31日,尚未结清的担保余额为230,575.50万元(其中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087.59万元,本公司之子公司首城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74,234.11万元,本公司之子公司兴华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2,090.59万元,本公司之子公司世纪鸿城提供担保余额为8,522万元,本公司之子公司兴泰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768万元,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163.2万元,本公司之子公司城和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10万元)。
(2)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国市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1,600万元提供借款担保。
(3)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禹城东郊城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银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借款担保。
(4)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环保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1,800万元提供借款担保。
(5)根据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建成都地产有限公司信托融资30,000万元提供借款担保。
(6)根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27,000万元提供借款担保。
(7)根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70,000万元和31,000万元专项借款提供借款担保。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3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总股数88,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红利17,784万元。此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龙华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