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海外
  • 5:公司
  • 6:市场
  • 7:互动
  • 8:书评
  • 9:年报特刊
  • 10:年报特刊
  • 11:年报特刊
  • 12:年报特刊
  • 13:年报特刊
  • 14:年报特刊
  • 15:年报特刊
  • 16:年报特刊
  • 17:年报特刊
  • 18:年报特刊
  • 19:股市行情
  • 20:市场数据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2年4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1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08版:信息披露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姓名周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吴卫东

    公司负责人周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卫东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7,922,613,100.917,586,159,956.294.4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981,572,608.473,809,255,503.264.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026.724.4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367,511.99-74.5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3-76.92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0,806,543.22160,806,543.2210.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287.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24-4.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0.287.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34.13减少0.0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63.56减少0.4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116,251.3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00,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720,818.0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688,451.00
    合计22,225,520.4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2,59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4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11,397,956人民币普通股
    林志河4,891,91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997,09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953,823人民币普通股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920,50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信贷资产A101,09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苏7411,060,000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信.利丰(X9号)990,000人民币普通股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51,76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报告期末上年年末增减金额增减比例增减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1,225,437,618.22955,538,541.97269,899,076.2528.25%本期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持有至到期投资30,156,336.8244,426,006.62-14,269,669.80-32.12%减持信托投资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182,966,009.45121,615,881.9661,350,127.4950.45%本期支付了与中国出版传媒股份公司合资成立的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的股权款
    商誉0.0010,237,014.20-10,237,014.20-100.00%系转让孙公司北京中视精彩有限公司60%股权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5,607,155.894,282,593.311,324,562.5830.93%系部分子公司经营场所装修改造所致
    短期借款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应付账款678,607,739.34540,407,975.16138,199,764.1825.57%主要系营业额增长导致原材料和商品等采购量加大所致
    预收帐款305,427,328.20205,420,444.07100,006,884.1348.68%主要系本公司预收的销售货款和订金等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21,054,919.5211,221,917.819,833,001.7187.62%主要系本期应付的中期票据和短期融券的利息费用
    其他应付款204,614,942.67269,815,790.13-65,200,847.46-24.16%主要系预收的股权转让款等进行结转所致
    利润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金额增减比例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2,401,087,589.62904,131,033.651,496,956,555.97165.57%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2,013,736,596.77549,526,422.711,464,210,174.06266.45%主要系销售增加导致的相应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51,945,298.1537,320,053.5214,625,244.6339.19%主要系销售增长导致运费和差旅费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17,588,016.114,029,163.3713,558,852.74336.52%主要系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28,421,318.3422,381,881.856,039,436.4926.98%主要系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11,787,189.043,125,855.888,661,333.16277.09%系转让孙公司北京中视精彩有限公司60%股权导致合并层面产生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34,633,095.489,848,002.3224,785,093.16251.68%系本期收到增值税返还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金额增减比例增减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67,511.9972,040,297.74-53,672,785.75-74.50%主要系本期部分应收帐款未到结算期及部分货款到期支付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650,255.59-228,012,048.71161,361,793.12-70.77%系本期减少金融资产投资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531,703.9510,000,000.00-118,531,703.95-1185.32%系本期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8月30日,经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98.79%的有效表决股份数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2年1月1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已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0年度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在《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对新增股份锁定、或有损失赔偿、重组业绩预测以及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产价值保全等17项事项做出了相关承诺,其中“关于盈利预测的承诺”、“关于资产划转、过户、更名等手续的承诺”、“关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产生相关费用承担的承诺”、“关于拟注入资产改制工作完成情况的承诺”、“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的承诺”、“关于二十一世纪著作权纠纷案件的承诺”、“关于和平出版社的承诺”、“关于中视精彩的承诺”、“关于红星社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案件的承诺”等九项承诺已履行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3月8日《公司2010年度报告》、2012年3月10日《公司2011年度报告》。 其余八项承诺尚在履行期,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出版集团承诺:“本次向信江实业收购的股份和鑫新股份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出版集团未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在本次重组后可能与本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出版集团承诺如下:“(1)出版集团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鑫新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出版集团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出版集团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鑫新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出版集团(包括出版集团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鑫新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鑫新股份,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鑫新股份;(4)对于鑫新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出版集团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鑫新股份发展及鑫新股份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报告日,出版集团未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严格规范并尽量减少与本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出版集团承诺:“(1)不利用自身对鑫新股份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鑫新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鑫新股份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鑫新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绝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鑫新股份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鑫新股份违规向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鑫新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鑫新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ⅰ督促鑫新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鑫新股份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公司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ⅱ 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鑫新股份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鑫新股份利益的行为;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鑫新股份章程的规定,督促鑫新股份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日,出版集团未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出版集团针对上市公司未来独立性承诺如下:“在作为鑫新股份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与鑫新股份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将遵循五分开原则,保持相互独立,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截至本报告日,出版集团不存在违反上述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的情形。

    (五)关于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保全的承诺

    就本次评估中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资产,出版集团承诺:“对于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出版集团拟注入鑫新股份的资产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运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三年,若该等资产的经减值测试的实际价值数不足评估时的价值数,出版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对鑫新股份予以足额补偿。”

    截至本报告日,出版集团未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六)有关无证房产的承诺

    出版集团拟注入资产中的子公司中含有无证房产,就这些欠缺权属证明的房产,出版集

    团承诺,若该等无证房产被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强制拆除或被处以罚款从而导致注入资产价值发生减损的,出版集团愿意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截至本报告日,未出现相关政府部门对相关无证房产进行强制拆除或处以罚款的情形,因而,尚未出现出版集团需履行承诺的情形。

    (七)关于被收储土地补偿款的承诺

    出版集团本次重组注入资产中的新华印刷公司名下位于“西湖区丁公路 120号”原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洪土国用登西(2006)第 251 号的土地已经被列入南昌市“退城进郊”计划且已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洪储收字【2007】9 号”《储备合同》,该土地价值经江西省地源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CBJT2009-南昌-南昌市(估)-江西新华印刷厂《土地估价报告》评估为33,616.57 万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XYZH/2008A7044-19《审计报告》作价23,531.60 万元记入新华印刷公司的资产价值中。鉴于该地块收储后尚未完成招拍挂程序,南昌市政府应返还新华印刷公司的补偿款尚未到位,为此,出版集团承诺:“上述土地被政府收回且支付补偿款之后,若新华印刷公司实际收到的补偿款低于该土地作价(23,531.60 万元)的,差额部分全部由出版集团以现金方式补足。”对于上述土地置换行为,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于2011年4月7日作出补充承诺:“若上述土地出让款在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及时或足额回收,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将以现金全额支付或补足给股份公司。”

    截至本报告日,江西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尚未收到因退城进郊而收到的土地出让款。因而,尚未出现出版集团需履行承诺的情形。

    (八)关于承诺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版集团承诺: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出版集团若对已经出具的相关承诺函出现履约困难的,出版集团将优先考虑以未来上市公司的分红所得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上述分红仍不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则出版集团将采取送股或者缩股等方式履行全部承诺。

    截至本报告日,出版集团未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4月10日,经现场方式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567,245,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201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正在积极安排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工作。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文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