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张宏伟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李亚良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党荣毅 |
公司负责人张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亚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党荣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757,655,085.86 | 13,004,441,848.39 | -1.897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613,586,348.23 | 6,404,447,112.95 | 3.26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9678 | 3.8400 | 3.328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4,238,486.38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2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5,847,099.37 | 205,847,099.37 | 90.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35 | 0.1235 | 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35 | 0.1235 | 92.968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35 | 0.1235 | 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6 | 3.16 | 增加1.2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6 | 3.16 | 增加1.3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8,770.21 |
所得税影响额 | 22,192.5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782.31 |
合计 | -56,795.3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3,31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466,346,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3,825,845 | 人民币普通股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9,818,512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宏伟 | 8,691,57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273,067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758,514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6,654,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399,853 | 人民币普通股 |
肖洪林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金额 | 增减变动 | 变动原因 |
预收款项 | 252,160,907.71 | 69.83% | 主要为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5,443,340.22 | 36.97% | 主要为公司子公司采购量增加相应增加进项税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997,695,338.36 | -33.35% | 主要为本期偿还5亿短期融资券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20,470,526.47 | -74.95% | 主要为东方家园亏损所致 |
营业收入 | 1,352,685,787.25 | 131.59% | 主要为子公司粮油项目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1,296,177,689.38 | 172.36% | 主要为子公司粮油项目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71,434,895.50 | -39.79%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东方家园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95,244,521.97 | 33.35% | 主要为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及借款利率上调所致 |
投资收益 | 314,573,360.89 | 42.69% | 主要为民生银行净利润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6,218,015.28 | 1449.34% | 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08,676,241.16 | 123.54% | 主要为粮油项目本期实现收入增加所致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172,260.56 | 166.81% | 主要为本期收回往来款增加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715,180.17 | 65.32% | 主要为缴纳税费所致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1,436,876,500.00 | 164.11% | 本期偿还短融所致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99,372,166.94 | 55.69% | 主要为融资规模增加及利率上调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赤峰银海金业有限公司(下称"银海金业")2011-2013年度未能实现累计7200万元净利润,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 年度银海金业审计值确定后30 日内以现金一次性补足其差额。此外,如上市公司在2011-2013年期间对持有的银海金业51%股权进行出售,东方实业承诺:上市公司出售该股权所获溢价部分及持有股权期间已经实现利润之和,经折合平均,自2007年8月到出售股权时实现平均年投资回报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届时若平均年投资回报率未达到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则东方实业负责在上市公司所出售股权交割后30 日内以现金一次性补足其差额。该承诺正在履行期内,公司严格履行承诺义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宏伟
2012年4月28日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