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王炎元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炎元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孙刚 |
公司负责人王炎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炎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刚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50,507,176.08 | 1,617,838,804.59 | -16.5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877,459,478.32 | -878,460,772.83 | 0.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37 | -2.37 | 0.0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2,895,217.87 | -56.44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2 | -56.86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08,808.98 | 2,708,808.98 | -54.7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4 | 0.004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1 | -0.31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6 | -0.16 | 减少0.4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0,519.7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3,524.2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9,062.71 |
合计 | 1,272,067.2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84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 100,121,0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 67,879,3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厦门畅联电子有限公司 | 14,970,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阮琳 | 4,424,3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谭秀成 | 4,401,4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嵇芬 | 4,333,6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赵磊 | 3,691,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刘柏权 | 3,416,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谭秀华 | 2,963,66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会计科目 | 合并 | 增减比例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货币资金 | 261,806,639.97 | 416,078,930.81 | -37.08% | -154,272,290.84 | 归还借款。 |
预付款项 | 106,429,429.30 | 69,207,416.02 | 53.78% | 37,222,013.28 | 预付的货款增加。 |
应付利息 | 16,940,888.30 | 12,788,079.90 | 32.47% | 4,152,808.40 | 尚未支付利息。 |
项目 | 合并 | 增减比例 | 说明 | |
本期发生数 | 上年同期发生数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264,149.31 | 237,792.61 | 852.15% | 承担的地方税费增加。 |
财务费用 | 9,597,486.80 | 17,930,369.35 | -46.47% | 汇率变动、汇兑收益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3,235,766.71 | 8,785,324.90 | -63.17% | 收到的财政补贴及其他收益减少。 |
营业外支出 | 1,963,699.50 | 439,820.09 | 346.48% | 固定资产报废增加。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356,333.44 | 299,270.07 | 3360.53% | 收到的出口退税额增加。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03,333.05 | 3,596,189.56 | 64.16% | 支付的地方税费增加。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78,804.77 | 44,724.45 | 3877.25%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80,438.86 | 1,195,247.16 | 65.69% | 购买的固定资产增加。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4,344,452.28 | 486,258,340.60 | -31.24% | 短期借款减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515,592.13 | 10,036,389.74 | 34.67% | 利率上调,支付的利息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其他流入的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依据 | 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参照市价 | 786.37 | 2.73% |
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参照市价 | 268.37 | 0.93% |
昌富利(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货物 | 参照市价 | 29.90 | 0.10%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参照市价 | 2,412.37 | 3.98% |
TATUNG COMPANY OF AMERICA | 销售货物 | 参照市价 | 72.01 | 0.12% |
厦门建发运输有限公司 | 支付仓租、储运费 | 参照市价 | 74.00 | 13.51% |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代开证资金 | 参照市价 | 18,541.24 | 100.00% |
厦门建发仓储有限公司 | 支付仓储、装卸费 | 参照市价 | 27.03 | 4.93% |
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支付机票 | 参照市价 | 26.30 | 100.00% |
厦门建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支付运费 | 参照市价 | 76.10 | 19.68% |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 支付房租 | 参照市价 | 177.65 | 22.48% |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 支付房租 | 参照市价 | 5.99 | 0.76% |
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支付利息 | 参照市价 | 526.36 | 29.79% |
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 支付利息 | 参照市价 | 129.34 | 7.32% |
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支付利息 | 参照市价 | 215.57 | 12.20% |
(2)提供(接受)担保:
① 截至2012年3月31 日止,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之贷款人民币187,500,000.00元提供担保。
② 截至2012年3月31 日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之贷款人民币62,500,000.00元提供担保,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开立担保函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险。
③ 截至2012年3 月31 日止,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贸易融资贷款1,843,296.00美元提供贷款担保;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贷款570,430.00美元;向中国农业银行泉州洛江支行贷款3,790,123.00美元。
(3)委托贷款:
①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3亿元。
②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向本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0.6亿元。
③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光大银行福州分行向本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1亿元。
(4)无息借款:
根据公司于2009年2月23日与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2亿元,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1亿元,期限24个月,该借款于2011年3月到期,2011年2月,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签订借款展期协议书,将借款期限展延至2012年2月22日。2012年2月,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续签订借款展期协议书,将借款期限展延至2013年2月22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中规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将用于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炎元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