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2-01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2012年3月28日、3月29日及3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2012年4月5日、4月6日及4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2012年4月13日、4月16日及4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2012年4月23日、4月24日及4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二、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则,向管理层、控股股东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并于2012年4月5日发布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2—005 号),2012年4月10日发布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2—006号),2012年4月18日发布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2—008号),2012 年4月26日发布了《公司关于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2012—009号),4月26日公司股票交易停牌后,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现将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无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
2、公司经进一步核查,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3、经向公司管理层再次询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基本面无重大变化,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要变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内幕交易的情形;
4、经公司再次核查,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经再次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公司承诺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针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5、2012年3月28日,《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并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公司持有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8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5.17%。截至目前为止,本次金融改革对公司日常经营未产生直接影响,公司也未收到任何有关金融改革的通知。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于本公司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价有较大影响的信息。
2、经进一步自查与核实,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5月2日停牌1小时后复牌。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