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9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8%。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5月7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和股本情况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88 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0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39号)核准,2011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7,51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5,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7%。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
1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山东省国资委同意,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国有股东,其国有出资人——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鉴于我公司直接持有鲁信高新73.03%的股权以及高新投为鲁信高新全资子公司,我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公司,愿意承担高新投在圣阳电源公司首发上市过程中的国有股转持义务,同意以鲁信高新的分红或自有资金一次或分次上交中央金库(具体金额为:首发规模×10%×73.03%×发行价)。” | 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
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上市流通股份的情况说明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上市流通 时间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00 | 900 | 11.98 | 2012年5月7日 |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