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2-016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8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72元。
●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0日
● 除息日:2012年5月1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16日
一、通过分配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分配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至2012年5月10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567,245,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元,共计派发股利453,796,014.40元。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0日
(二) 除息日:2012年5月11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16日
四、 分派对象
截至2012年5月10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实施办法
1、本公司股东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其余股东的现金股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股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股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股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72元。
(2)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公司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8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72 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律部
咨询电话:0791-86895306;传真:0791-86895306
办公地址:江西出版大厦2215室(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310号)
邮政编码:330008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