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2-011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3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第四层公司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46,521,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
二、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146,521,5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2、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146,521,5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3、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会以146,521,5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5、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会以146,521,5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末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3,058,548.93元,盈余公积金83,365,060.89元,资本公积金201,888,779.42元。因公司2012年新增的开发项目需增加投入大量资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分配现金和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通过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大会以146,521,5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7、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贷款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大会以146,521,5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本公司目前于全国各地的项目都处于工程在建期,2012年广州的益丰项目、嘉盛大厦项目、东华西路项目以及西安项目都处于开发中,本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运作,计划于2012年向银行新增贷款计划。为了操作方便,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限额内对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子公司2012年的贷款额度进行审批,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按需分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度的贷款额度,具体时限从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8、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为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大会以146,521,5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2012年仍有新增银行贷款计划,由于该部分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除提供抵押物之外,仍有可能需要本公司或者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了操作方便,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2012年在原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在新增不超过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限额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授权只限于本公司其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包括2011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其他形式的担保。
具体的子公司新增贷款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内由董事会根据2012年生产经营情况机动分配。
授权期限为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主要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实缴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非货币出资0万元)。注册资本100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39,175,096.82元,净资产为:221,776,736.74元。
2、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项目投资,销售、出租和管理高级商品楼宇,企业经营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及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水电、空调安装及维修服务,楼宇清洁服务、建筑工程勘察,房地产开发、建设、物业管理,批发贸易(国家专营志控商品除外)。注册资本120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51,092,549.11元,净资产为:170,142,463.96元。
3、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自有物业的出租、管理。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1,639,779.98元,净资产为:36,683,905.27元。
4、西安东华置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务信息的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注册资本7333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70%股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2,379,896.64元,净资产为:46,751,583.97元。
5、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具体按A2014044011103号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建筑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发射设施)。注册资本108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41,300,585.86元,净资产为:107,233,436.96元。
9、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以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大会以146,521,570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为:董事长薪酬为不低于税前75万元,不高于税前150万元;副董事长薪酬为不低于税前52.5万元,不高于税前116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税后9万元。
股东会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幅度内决定相关人员的津贴标准。
10、通过了《选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杨树坪先生、杨树葵先生、何德赞先生、陈土材先生、陈湘云先生、杨建东先生、胡志勇先生、李新春先生、吴向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胡志勇先生、李新春先生、吴向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
经过累积投票,杨树坪先生累积得票146,521,570份,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经过累积投票,杨树葵先生累积得票146,521,570份,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经过累积投票,何德赞先生累积得票146,521,570份,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经过累积投票,陈土材先生累积得票146,521,570份,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经过累积投票,陈湘云先生累积得票146,521,570份,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经过累积投票,杨建东先生累积得票146,521,570份,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经过累积投票,胡志勇先生累积得票146,521,570份,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过累积投票,李新春先生累积得票146,521,570份,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过累积投票,吴向能先生累积得票146,521,570份,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通过了《选举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陈昊先生、张桂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经过累积投票,陈昊先生累积得票146,521,570份,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经过累积投票,张桂芬女士累积得票146,521,570份,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出于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
于湘先生简历:
于湘,男,56岁,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2月至1985年9月任中南大学教师;1985年10月至1996年6月任湖南邵阳第一建筑设计院主任;1996年7月至2003年6月任广东珠海兴银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4年1月任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工程中心总经理;2004年1月开始先后担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北京博成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的监事。现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中心总经理,2012年4月26日经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2-012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23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12年5月3日上午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八名,董事杨树葵先生因私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杨树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董事会选举杨树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
二、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共同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如下:
1、董事长杨树坪先生、董事何德赞先生、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李新春先生、吴向能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何德赞先生、董事杨树葵先生、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李新春先生、吴向能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新春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陈湘云先生、董事陈土材先生、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李新春先生、吴向能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志勇为主任委员。
4、董事陈湘云先生、董事陈土材先生、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李新春先生、吴向能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志勇先生为主任委员。
5、董事何德赞先生、董事杨建东先生、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李新春先生、吴向能先生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其中吴向能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杨树坪先生的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何德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
四、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杨树坪先生的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罗会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
五、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何德赞先生的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杨建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三年。
六、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杨树坪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蔡锦鹭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聘任徐广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
七、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审计中心主任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杨树坪先生的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隆利女士为公司审计中心主任,任期为三年。
八、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本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薪酬为:董事长杨树坪年薪为税前108万元,副董事长杨树葵先生为税前75万元;本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总经理何德赞年薪为税前75万元,财务总监杨建东年薪为税前53万元,董事会秘书蔡锦鹭年薪为税前36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人员简历
董事长杨树坪先生简历:
杨树坪,男,硕士,高级工程师。广东省房地产商会会长,广州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广州大学名誉教授,中南大学兼职教授,广州市维护社会治安基金会名誉会长,广州市工商联合会常委。曾任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历任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现任广州粤泰控股集团董事长、总裁,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门东华公司法人董事长,沈阳东华弘玺公司董事、住友公司董事,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新华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新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天城房产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溢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广东新豪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5月3日选举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副董事长杨树葵先生简历:
杨树葵,男,现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北京城启天鹅湾物业公司法人,广州住友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门东华公司董事。2012年5月3日选举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总经理何德赞先生简历:
何德赞,男,学士学位。现任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沈阳东华弘玺公司董事长,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东华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北京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2012年5月3日选举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财务总监杨建东先生简历:
杨建东,男,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城联合公司董事,东南公司董事,东山投资公司董事,沈阳弘玺公司董事,西安东华置业公司法人,广州住友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2012年5月3日选举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秘书蔡锦鹭女士简历:
蔡锦鹭,女,硕士,会计师,房地产经济师,执业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广州市政协第十一届、十二届委员,广州市民主建国会综合二总支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东城联合公司董事,沈阳东华弘玺公司董事,信宜贸易公司法人。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徐广晋先生简历:
徐广晋,男,大学本科学历,金融经济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先后任职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企业管理部,现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中心主任隆利女士简历:
隆利,女,51岁,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党员。曾任广州铁路第五工程公司、广州铁路工程总公司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广州铁路第五工程公司、广铁工程实业公司、广州铁路工程总公司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审计部副部长、总会计师;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公司工程实业公司总会计师;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公司审计处长。2012年1月按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公司规定退居二线。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2—013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23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上午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会签方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监事会选举陈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监事会主席陈昊先生简历:
陈昊:男,毕业于日本神户大学经济学研究科,博士前期,硕士学位。2009年4月任粤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现任粤泰集团总裁助理,经2012年5月3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