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2-02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5月3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青山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名,现场出席监事8名,委托出席1名,鲁钟男监事委托王梁监事代行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决议
经审议,会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修订草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决议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决议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5月4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临 2012—02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3日下午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一号友谊宾馆嘉宾楼第五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向A股融资融券试点券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34 |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 533 |
外资股股东人数 | 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917,273,174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8,845,019,244 |
外资股股东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1,072,253,93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7.12%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33.11% |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01% |
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 |
出席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 533 |
代表有表决权的A股股份数 | 8,845,019,244 |
占本行有表决权的A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 39.16% |
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 |
出席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 1 |
代表有表决权的H股股份数 | 1,055,646,658 |
占本行有表决权的H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 25.58%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文标董事长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18人,出席15人,其中刘永好、陈建、黄晞、史玉柱、王航、王军辉、韩建旻董事通过电话连线出席会议;张宏伟、卢志强董事因出差未出席,王玉贵董事因工作事项冲突未出席。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8人,鲁钟男监事因出差未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万青元、见证律师陆绮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
1 | 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的议案 | A股 | 8,832,085,449 | 99.853774 | 12,356,359 | 0.139698 | 577,436 | 0.006528 | 是 |
H股 | 1,064,039,180 | 99.233880 | 5,131,650 | 0.478585 | 3,083,100 | 0.287535 | |||
合计 | 9,896,124,629 | 99.786750 | 17,488,009 | 0.176339 | 3,660,536 | 0.036911 |
(二)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的议案 | 8,832,085,449 | 99.853774 | 12,356,359 | 0.139698 | 577,436 | 0.006528 | 是 |
(三)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延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的议案 | 1,041,533,208 | 98.663051 | 14,111,650 | 1.336778 | 1,800 | 0.000171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陆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3、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4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2012—02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开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城监管分局《宣城银监分局关于宁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宣银监复[2012]25号),同意宁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核准《宁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地址为安徽省宁国市北园路2号。核准其业务范围及董事长、董事、监事长、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有关公告详见2010 年8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