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产经新闻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路演回放
  • 12:公司·价值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数据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
    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于二○一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公告
  •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胶囊剂药品自查情况的公告
  •  
    2012年5月4日   按日期查找
    B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4版:信息披露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
    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于二○一二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胶囊剂药品自查情况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12年5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名,所持股份56,599,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67.3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涵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宋幸幸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6,59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6,59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6,59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6,59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6,59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6,59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6,59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关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6,59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关于制定<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6,59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6,59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关于制定<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6,59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6,599,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宋幸幸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