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2-01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3日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2年5月3日下午2点30分在福建省厦门市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3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参加本次会议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868,484,7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810,959,7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57,525,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8%。
因公司董事长出差,委托副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全部用于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光电产业化(二期)项目和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应用产品产业化项目,两项目合计总投资约为91.25亿元。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12年5月6日到期,为保证增发工作顺利实施,延长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一年(即: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13年5月6日),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赞成867,598,39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
反对829,90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0%,
弃权56,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的有效期将于2012年5月6日到期,为保证增发工作顺利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限一年(即: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13年5月6日)。
赞成867,573,63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
反对772,42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
弃权138,74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答邦彪、漆贤高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三安光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三安光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