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3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发出表决票9票,截止会议通知确定的2012年5月5日下午17时止,共收回有效表决票9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出资山东鑫丰种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山东鑫丰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种业),注册地为山东莘县工业园区,注册资本68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照平持股64.71%,为实际控制人,其他6名公司骨干持股35.29%。公司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的选育、种植生产、分装、销售;农业高新的技术研发及成果转让,研发成果的推广;农产品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及推广业务、农膜销售。该公司现有作物品种7个,其中国审品种2个,独占品种6个。截止2011年底,鑫丰种业总资产9959.02万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4516.43万元,实现净利润247.56万元。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初步评估,鑫丰种业净资产约为8787万元。为发展公司生物技术新领域产业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以不超过6200万元,通过受让鑫丰种业原股东股权、增资及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本公司以每股1.283元合计2814.9万元的价格从鑫丰种业原股东同比例受让2194万股,同时以每股1.283元增资2600万股,出资3335.8万元,鑫丰种业注册资本增至9400万元,再用618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使鑫丰种业注册资本增至10018万元,本公司将持有鑫丰种业总股本的51%股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受让股权收购事宜的相关文件。
2、关于参股设立“浙江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化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灰坝,为本公司相对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献平。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服务、咨询成果转让;造纸专用化学品,石油化工助剂,高分子材料用添加剂,纺织印染助剂等。注册资本17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33.43%股权,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工投集团)占13.63%股权,杭化院经营团队及骨干自然人股东17人占53.03%股权。
杭工投集团为杭州市政府授权资产投资经营机构,位于杭州市保俶路,法定代表人傅力群,注册资本30亿元。目前公司所属企业110多家,其中国有投资企业80余家,涉及机械装备、化工医药、轻工家电、三产服务等多个门类。
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1200万元,与杭工投集团、杭化院共同设立“浙江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化新材”),注册于浙江省临安市青山湖科技城,公司依托杭化院,承担“国家造纸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重点从事新材料研究、开发、分析检测、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杭工投集团出资1600万元,本公司出资1200万元,杭化院出资1200万元,分别占杭化科技总股本的40%、30%和30%。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投资参股事宜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控股鑫丰种业和参与投资杭化新材,将使公司涉足生物技术新领域及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带来较大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