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关于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2012-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2-01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四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2年4月6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人民币19.9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公司在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计划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7,082,5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亦于2012年4月24日发布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5月2日。
据此,公司在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19.8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9.95-0.10=19.85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底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