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培源 黄智勇 ○编辑 裘海亮
公司高管一次总额区区12万元的二级市场增持,却给公司带来可能停牌甚至退市的风险。
这样尴尬的一幕发生在上市不足两个月的京威股份身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今日发布了一份《股权分布连续10个交易日不符合上市条件风险提示公告》,也给买卖自家股票的上市公司高管们敲响了警钟。
京威股份今年3月9日首发上市,总股本为3亿股,社会公众股占25%,为深交所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数量的下限。4月18日,公司高管王立华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无意中使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数量低于了25%的红线。
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王立华,女,公司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拥有会计师职称,之前并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月18日当天,京威股份低开高走,开盘于18.65元,收盘于19.69元,涨幅为5.46%。王立华共买入6300股,买入均价为19.39元,合计投入12.22万元。从买入数额和价格判断,王立华的买入为正常的投资行为。
尽管王立华的买入属于私人行为,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8.1条第(十)款规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计入社会公众股。因此这一0.002%股权的买入,使得京威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条件,必须做出紧急应对。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如至5月18日,即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京威股份股票将自5月21日起被停牌。停牌后,公司可在一个月内提出具体方案及书面申请,经交易所同意后复牌,但股票仍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复牌后亦不能解决该问题,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甚至终止上市。此外,如被停牌后公司未提交解决方案及申请,或申请被否,深交所也有权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京威股份后续处理如何,颇为踌躇。由于公司刚刚上市,发行前全体股东均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因此通过大股东减持的方式解决并不现实。而如果高管王立华在二级市场出售,又会触犯上市公司高管不得短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由此也警示,公司高管买卖自家公司股票,须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