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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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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收到杭州银行分红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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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32版:信息披露
    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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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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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12-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2-013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0年4月修订)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08每10股派现7元(含税)315,042,000.00972,627,314.5032.39
    2009每10股派现8元(含税)360,048,000.001,213,754,825.7729.66
    2010每10股派现7元(含税)315,042,000.001,144,708,694.7727.52
           
           

    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990,132,000.00元。2012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1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45,00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6 元(含税),计派送现金红利27,003.6 万元。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2009年,公司资产较期初增加61,550.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46,867.08万元(含土地预付款),新增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原值共计12,966.23万元;负债较期初减少43,357.19万元,其中:归还银行贷款69,555.27万元。此外,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2008年度股利31,504.20万元。200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21,355.72万元,公司的留存收益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现金分红、采购生产设备及改造原有生产线等资本性支出。

    2010年,公司资产较期初增加75,753.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43,205.58万元(含土地预付款),新增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原值共计21,742.22万元;负债较期初减少24,444.93万元,其中:归还银行贷款26,085.00万元。此外,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2009年度股利36,004.80万元。201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4,359.76万元,公司的留存收益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现金分红、采购生产设备及改造原有生产线等资本性支出。

    2011年,公司资产较期初增加56,19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57,627.78万元(含土地预付款),新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原值共计33,361.75万元;负债较期初增加2,477.25万元。此外,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2010年度股利31,504.20万元。201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1,592.36万元,公司的留存收益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现金分红、采购生产设备及改造原有生产线等资本性支出。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股东对公司的投入源于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信任,并预期公司未来会持续发展,公司不仅要有效利用股东投入的资金,获得持续的良性发展,也要积极回报股东的投入和信任,使其获得正常的股利收益。公司历来重视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投资回报,2008年、2009年、2010年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为9.9亿元人民币,股东充分分享了公司成长的收益。 2011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6元(含税),计派送现金红利27,003.6万元(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也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投资需求、现金流状况、资金成本以及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所处的医药行业为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前期产品研发、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巨大,根据公司长远规划,将在绍兴滨海新城投入巨资进行新基地项目建设。因此,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既要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又要合理考虑公司快速成长的资金需求。

    为增加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未来将不断完善利润分配的相关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的考虑因素: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全体股东要求和意愿、投资需求、现金流状况、资金成本以及融资环境等因素,优先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2、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的原则:公司在提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在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在利润分配形式上,可采取现金、红股、转增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在利润分配周期上,将结合公司现金流状况,考虑中期分红等形式,不断提升对投资者的回报。

    3、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程序:确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切实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听取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广大投资者的意见,经董事会充分论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原则:公司在筹划及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