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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2-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5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广利回报债券
    基金主代码202105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恢复申购日-
    恢复转换转入日-
    恢复大额转换转入日2012年5月8日
    恢复大额申购日2012年5月8日
    恢复赎回日-
    恢复转换转出日-
    恢复大额定期定额投资日2012年5月8日
    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等业务原因说明-
     A类B类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南方广利回报债券

    A

    南方广利回报债券B南方广利回报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202105202106202107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等

    注:-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发售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4月6日发布了《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南方金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南方金利”),基金代码( A类160128,C类160129)的发售日期为2012年4月11日至2012年5月11日。

    一、根据上述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的募集结束日期为2012年5月11日,即2012年5月11日仍然接受认购申请,投资者须于各销售机构约定的认购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2012年5月12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二、根据发售情况对参与本基金认购的销售机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销售机构如下: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场外代销机构:

    南方金利A类场外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南方金利C类场外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1)已经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同时具备深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三、特别提示

    1、本基金发售的详细事项请查阅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相关公告。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三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申购和赎回的开放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周并且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则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

    3、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