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12临22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决议及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视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为了更好地维护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现就公司分红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不时修订的有关监管规定。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公司近三年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额① | 净利润② | 现金分红额/当期净利润(①/②) | |
2011年度 | 927.02 | 9,103.97 | 10.18% |
2010年度 | 741.61 | 5,184.12 | 14.31% |
2009年度 | 741.61 | 3,689.22 | 20.10% |
合计 | 2,410.24 | 17,977.31 | 13.41% |
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 5,992.44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40.22% |
注:(1)上表中净利润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012年2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2、最近三年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9.22万元,扣除当年现金分红741.61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947.61万元。2009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4.12万元,扣除当年现金分红741.61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4,442.51万元。2010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80万美元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03.97万元,扣除当年现金分红927.02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8,176.95万元。2011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投资5,0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照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元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围绕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和持续性,继续贯彻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分红政策,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并跟踪监管精神,不断完善公司分红政策,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明确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1、公司将按照战略发展规划,合理制定年度经营计划,积极采取措施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的现状,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股利分配提供持续来源。
2、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3、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为: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12 年-2014 年每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5、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