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带业 公告编号:2012-022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2年4月6日,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2012年5月6日上午9:30,会议在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58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699,6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佩浩先生主持,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以44,699,62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以44,699,62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44,699,62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以44,699,62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44,699,62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此项议案以44,699,62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44,699,62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44,699,62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44,699,62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44,699,62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振武律师、谢发友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和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