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12—00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会议没有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8日上午9:00时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 数量/比例 股份性质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内资股股东 | 1 | 800,000,000 | 54.64 |
| 外资股股东 | 203 | 185,357,643 | 12.66 |
| 合计 | 204 | 985,357,643 | 67.31 |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会议议案一、二、三、五、六、七、九、十由全体与会股东过半数赞成表决通过,议案四因涉及到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伊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由参加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以过半数赞成表决通过。议案八由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赞成表决通过。
二、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O一一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本公司2011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135,866,120.79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13,586,612.08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9,558,380,140.8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180,659,649.59元,减去2010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2,196,000,0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84,659,649.59元。公司决定按公司总股本1,464,000,00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5元(含税),股利分配总额为2,196,000,000元,尚余9,788,659,649.59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B股股东红利以人民币计算,以美元支付,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股东大会派发红利决议日期的下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公司滚存利润为人民币9,788,659,649.59元。鉴于公司拟发行H股并上市,为了最大限度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就前述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如下:如公司H股于2012年内完成上市,则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滚存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审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12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公司2012年内控审计机构。
如公司于2012年内发行H股并上市,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上述审计机构的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反对票数 | 弃权票数 | |||
| 内资股 | 外资股 | 内资股 | 外资股 | 内资股 | 外资股 | ||
| 1 |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00,000,000 | 185,156,033 | 0 | 0 | 0 | 201,610 |
| 2 |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00,000,000 | 185,156,033 | 0 | 0 | 0 | 201,610 |
| 3 |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二O一一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800,000,000 | 185,156,033 | 0 | 0 | 0 | 201,610 |
| 4 | 审议关于公司对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 —— | 105,426,033 | 0 | 0 | —— | 201,610 |
| 5 | 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800,000,000 | 185,156,033 | 0 | 0 | 0 | 201,610 |
| 6 | 审议关于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800,000,000 | 185,156,033 | 0 | 0 | 0 | 201,610 |
| 7 | 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800,000,000 | 185,156,033 | 0 | 0 | 0 | 201,610 |
| 8 | 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000,000 | 185,156,033 | 0 | 0 | 0 | 201,610 |
| 9 | 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000,000 | 185,156,033 | 0 | 0 | 0 | 201,610 |
| 10 | 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12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000,000 | 185,156,033 | 0 | 0 | 0 | 201,610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傅思齐律师现场见证并宣读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符合法律规定,股东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附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