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攻击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刑事案件判决情况的公告
股票简称:美尔雅 股票代码:600107 公告编号:2012012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网络攻击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刑事案件判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8月,在新浪等国内相关网站上出现大量恶意攻击大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集团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虚假贴文,造成了美尔雅集团公司及我公司商业信誉、商业声誉受到严重损害,我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持续大幅下跌。此次恶意攻击我公司商业信誉、商业声誉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媒体和各级监管部门的广泛关注。美尔雅集团公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公司一直积极关注案件进展情况。
经黄石警方立案侦查后查实,此网络攻击事件系为参与竞买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建设银行对外转让美尔雅集团公司股权的相关公司的高管章洁勇等人冒充我公司员工捏造虚伪事实并在互联网上散布,通过翻墙软件转变IP地址(显示其IP地址为香港一公司),在新浪股吧等相关网站上发布《杨闻孙,搞垮美尔雅的罪人》的贴文诋毁我公司商誉信誉、商业声誉的案件,检察机关向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于2012年4月20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近日,公司收到美尔雅集团公司函告,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2】鄂下陆刑初字第00023号刑事判决书。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洁勇捏造虚伪事实并在网上公开散布,损害了美尔雅集团公司的商业信誉,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章洁勇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本案的事实经过,属坦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章洁勇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可宣判缓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决被告人章洁勇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本公司将视此案件的进展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