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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穆 探索投资者权益保护新途径 已制定印发《证券公司创新方案专业评价办法(试行)》
    2012-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马婧妤 孙霖 ○编辑 衡道庆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总经理庄穆昨日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表示,保护基金公司将主动适应证券市场创新发展需求,积极探索服务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深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

      他透露,目前已制定印发《证券公司创新方案专业评价办法(试行)》,下一步将建立完善专家库,对创新方案进行专业评审或方案论证,逐步形成有保护基金特色的专业评价机制。同时,将推动投资者合法权益立法系统化建设,以及包括证券纠纷调解在内的多元化证券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拓展投资者保护领域;同时配合监管思路调整,积极研究调整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比例的方案,支持证券公司创新发展。

      庄穆表示,随着证券公司创新发展不断深化,不同业务平台正在对接融合,不同市场在投资者群体、资金流动、资产组合配置和跨市场套利等方面的联系日益紧密。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日趋复杂,投资者的资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投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投资诉讼权、破产补偿权等合法权益的内涵与外延都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对此,保护基金下一步将不断完善综合性投资者服务体系,逐步发挥监控系统各项功能,积极探索服务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深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

      庄穆表示,保护基金公司将从四个方面支持服务创新发展,深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首先,继续加强投资者调查工作,全面、及时、有效地反映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中的需求、意愿、感受和诉求,为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提供决策信息参考和服务。包括拓展调查范围,推动开展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理信心指数调查;丰富调查内容,将证券公司重要创新业务和产品以及投资者的市场需求、参与情况和实施效果等纳入专项调查内容;增强调查工作综合功效,坚持将“合适的投资者购买合适的金融产品”的理念贯彻在调查工作中。

      其次,认真组织开展证券公司创新业务和产品方案的专业评价工作,支持、引导证券公司创新发展。保护基金已制定印发《证券公司创新方案专业评价办法(试行)》,下一步将建立完善专家库,接受监管部门委托或证券公司自主申请,组织行业内专家对创新方案进行专业评审或方案论证。同时以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为重点,逐步形成有保护基金公司特色的专业评价机制。

      再者,主动适应证券市场创新发展,有效发挥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在支持推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和功能。

      最后,不断拓展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服务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深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包括加快推进证券市场热线建设;将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范围扩展到创新业务;加强对投资者保护基金立法的研究,推动投资者合法权益立法系统化建设,完善保护基金职能;积极推动包括证券纠纷调解在内的多元化证券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拓展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领域;配合监管部门建立证券公司“逆周期”调节机制、完善风控指标体系、降低风险资本准备以及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总体思路和安排,积极研究调整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比例的方案,支持证券公司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