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2-00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12年4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会议于2012年5月8日8: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3,193,747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票53,193,747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2011年年报和摘要
同意票53,193,747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审字[2012]第4365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10,204,216.1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8,092,030.4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86,094,221.14元。
2011年度分配方案:201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1,062,241,457.98元,加上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8,092,030.47元,减去按母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609,422.11 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现金股利63,457,02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8,267,046.34 元。
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211,52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应分配红利42,304,6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45,962,366.34元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53,193,747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2011年度财务决算
同意票53,193,747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53,193,747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票53,193,747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53,193,747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议案详见2012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42,604,282股不参与表决,本次股东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589,465股;同意票9,975,60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 反对票 613,859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弃权票0股。
(九)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按中国会计标准审计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报告。
同意票53,193,747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公司购买一汽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议案详见2012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编号2012-003临时公告《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42,604,282股不参与表决,本次股东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589,465股;同意票10,589,46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十一)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53,193,747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二)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票53,193,747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2-00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9人,监事和公司经管会成员列席会议。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滕铁骑先生主持,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提名,选举滕铁骑先生任公司董事长,王玉明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长滕铁骑先生提议聘任温树泽先生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温树泽总经理提名邱枫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邱枫先生简历:,男,汉族,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工学硕士,历任一汽车轮厂工艺员、主管工艺员、副总工程师、副总师兼研究所所长、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董事长滕铁骑先生提名聘任李文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委任刘志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授权代表。
简历如下:
李文东,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一汽四环股份公司证券部证券业务主管、证券部副部长,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和规划部部长。
刘志勇,男,汉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管理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改选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换届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专业委员会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任:罗玉成
委员:吴博达、宋冬林、王玉明、李 艰;
2、薪酬委员会:
主任:宋冬林
委员:王玉明、李 艰、吴博达、宋冬林;
3、战略决策委员会:
主任:滕铁骑
委员:王玉明、温树泽、付炳锋、尚兴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个人简历详见2012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时公告编号2012-00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8日
股票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 2012-010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一次监事会于2012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的提名,选举杨延晨先生任公司监事长。
杨延晨先生简历:男,汉族,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一汽贸易公司汽车结算科科长;一汽贸易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一汽贸易总公司财务控制部经理。现任一汽集团公司子公司特派监事。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