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渠道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渠道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决定自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增加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4)、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5)参加光大银行电子渠道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的内容
自2012年5月10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含当日),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电子渠道(含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请开通上述两只基金定投业务的,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优惠方式为:上述两只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上述两只基金原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0.6%的,则按照原费率执行。
三、注意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相关公告。
3、光大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咨询办法
1、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
2、光大银行网址:www.cebbank.com
3、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5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中国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5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40028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5月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A |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40028 | 040029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2】541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2年5月2日 至2012年5月7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2年5月9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70,641 | ||||
份额级别 |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A |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B | 合计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16,062,344,967.92 | 2,158,925,275.00 | 18,221,270,242.92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726,048.84 | 87,117.28 | 813,166.12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 有效认购份额 | 16,062,344,967.92 | 2,158,925,275.00 | 18,221,270,242.92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726,048.84 | 87,117.28 | 813,166.12 | ||
合计 | 16,063,071,016.76 | 2,159,012,392.28 | 18,222,083,409.04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 - | -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128,414.07 | - | 128,414.07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07% | - | 0.0007%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2年5月9日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