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产经新闻
  • 4:特别报道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产业纵深
  • 11:特别报道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路演回放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钱沿周刊
  • T6:钱沿周刊
  • T7:钱沿周刊
  • T8:钱沿周刊
  •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6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被评为“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的公告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2012年5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B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5版:信息披露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6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被评为“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的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2012-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75 股票简称:南京熊猫 编号:临2012-017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责任。

      兹述及本公司于2012年3月7日、4月11日刊登的临时公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批复,同意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所持有的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熊猫集团”)22.07%、21.59%、4.32%的国有产权无偿变更为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熊猫)持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此次熊猫集团股权无偿变更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有关事项做出批复(国资产权【2012】158号),根据批复,此次熊猫集团股权无偿变更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中国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熊猫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申请以简易程序免除发出要约。

      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电子有关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受理其提交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备案及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简易)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