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浦泓毅 ○编辑 梁伟
记者近日得知,长期困扰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强制清盘线有望取消。未来券商资产管理存续将不再受到1亿元规模底线限制。
按照现行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客户不得少于2人,连续20个交易日计划资产净值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而在本报获得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修订征求意见稿》)中,该条规定已被删除。这也意味着,券商资管产品存续将不再受到规模限制。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其配套细则的修订说明》(下称《修订说明》)中对删除清盘线规定的具体考虑进行了解释。《修订说明》表示,理财产品是否因资产净值低于一定下限而终止由当事人自主判断和协商为妥。从国内外监管经验来看,对于理财产品因资产净值低于一定下限而强制要求终止的监管要求并不多见,删除“连续20个交易日计划资产净值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有利于给客户更多选择,保护客户权益。
事实上,自券商开展资管业务以来,相对公募基金更为严格的清盘标准一直颇令从业人士头条。去年以来,因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亿元而被迫清盘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共有7只,而今年已有五只券商产品因此清盘,分别第一创业证券的金益求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证券的紫金策略优选、国信证券的金理财限额特定1号、长江证券的超越理财宝2号和平安证券的稳健增值二期集合计划。
有从业人士表示,现行的券商资管清盘标准高于公募基金5000万元的标准,但无论是宣传方式还是销售渠道都远远不及公募基金,给券商资管部门带来很大压力。
“我们发行一次产品往往要做两次营销,一次是在产品发行初期,一次是在产品封闭期结束以后,以避免初始客户赎回导致产品清盘。”一位券商资管从业人士这样向记者表示。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更早前向券商发布的相关征求意见稿中,曾有将不同类型资管产品清盘线降至3000万至5000万不等的条款。而此次清盘线条款被直接删除,进度之快出乎不少业内人士的预料。
除了删除清盘线规定,《修订说明》中还对券商资管产品的投资门槛、自有资金参与等规定做出调整。其中,在投资门槛方面此前非限定性与限定性集合计划投资门槛分别为10万元与5万元,《修订征求意见稿》则将标准统一调整为1万元。
而在券商自有资金参与资管集合计划方面,此前规定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不得收回参与的自有资金。而《修订征求意见稿》则规定,券商为应对资管产品巨额赎出而投入的自有资金,可在遵守合同约定、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以及6个月锁定期等约束条件下参与或退出集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