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版)
认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元
认购份额=99,206.35/1.00+10.00/1.00=99,216.35份
即投资人选择投资100,000元本金认购本基金且申请被全额确认,可得到99,216.35份基金份额。
(3)认购保本金额的计算
认购保本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募集期间的认购利息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且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认购费率为0.8%,假定募集期间的认购利息为10.00元,则认购保本金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8%)=99,206.35元
认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元
认购保本金额=99,206.35+793.65+10.00=100,010.00元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
2、直销中心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含10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 元。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各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000元,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3、如发生末日比例配售,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4、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基金的销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其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如果个人投资者首次认购金额在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申请需本人亲自到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3)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复印件(如有);
4)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正反面;
5)同名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需要正反面签字,反面签名栏需有签字);个人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指定银行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两份;
7)填妥的《传真委托协议书》两份(如需开通);
8)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电话交易协议书》两份(如需开通);
9)如非本人亲自办理,则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签名)和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10)以上表格复印有效,但需客户本人亲笔签名。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个人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银大厦支行
账号:310066577018150012847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40042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7558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号:03492300040004421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交银施罗德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 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内注明“用于认购交银荣安保本”;
③ 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交银施罗德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61055054。
2、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但认购金额会受相关银行卡单笔认购金额和日交易金额限制。
(1)目前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如下:
①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
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
③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以下简称“交行卡”);
④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
⑤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
⑥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
⑦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卡”);
⑧通联通道借记卡,包含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工行卡”)、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光大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平安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网行”)进行本基金的认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3)认购费率及金额限制:
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不享受费率优惠,认购费率与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费率一致。其中,各银行卡认购金额限额如下:
①通过农行卡、交行卡和兴业卡进行网上认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但不受日交易金额的限制;
②通过建行卡进行网上认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含200万元);
③通过浦发卡和中信卡进行网上认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
④通过民生卡进行网上认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
⑤通过通联通道借记卡进行网上认购的交易金额限额以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为准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56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allinpay.com。
(二) 中信银行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2012年5月14日起至2012年6月8日止的9:30-15:00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信银行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17: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办理开户、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④对提交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3)投资者在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认购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②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五)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2012年5月14日起至2012年6月8日止每日的9:30-15:00,15:00以后交易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易。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中登(上海)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登(上海)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通银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投资者办理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时,在柜台交易需交以下材料(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可以在网上银行操作):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个人投资者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在营业网点办理认、申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个人投资者本人仅需持有已开通基金交易账户交通银行借记卡,可到交通银行任一网点柜台办理开通网上基金交易功能。
(六) 其他代销银行
其他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七) 各代销券商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代销券商。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内,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和大宗交易时间(15:00-15:30)。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5)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直销中心
如果机构投资者认购金额在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2)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3) 加盖公章的上海 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复印件(如有);
4)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正副本);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请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均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5) 加盖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6) 加盖公章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 加盖公章的交银施罗德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8)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9) 印鉴卡一式两份(一份机构留存,一份本直销中心留存,需正反两面盖章);
10)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需清楚显示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并加盖公章;机构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指定银行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1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2) 填妥的《传真委托协议书》两份并加盖公章;
13) 补充反洗钱信息登记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银大厦支行
账号:310066577018150012847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40042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7558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号:03492300040004421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交银施罗德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 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注明“认购交银荣安保本”;
③ 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交银施罗德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61055054。
(二)中信银行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2012年5月14日起至2012年6月8日止的9:30-15:00。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技术监督局代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基金会、其它机构证明)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中国建设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 对提交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四)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到金穗借记卡(单位卡)开户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五)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2012年5月14日起至2012年6月8日止每日的9:30-15:00,15:00以后交易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易。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中登(上海)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登(上海)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通银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 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申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其他代销银行
其他代销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各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七)各代销券商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代销券商。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内,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和大宗交易时间(15:00-15:30)。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规定或要求,以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款项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认购失败(指投资人的认购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基金的验资与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届满后,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数据,基金管理人将本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本基金存款账户。由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本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
2、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止基金发售的,并在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后10日内依法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合同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3、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成立日期: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联系人:陈超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1987年4月7日
电话:(010)65556812
传真:(010)65550832
联系人:托管中心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2.代销机构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5557083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2)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滕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1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761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俞会亮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96598.com.cn
(1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3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1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9)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9037
传真:(0471)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2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2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2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28)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联系人:卢金文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2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0)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网址:www.cicc.com.cn
(3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3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3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3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39)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电话:(010)58568007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梁宇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4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4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https://jijin.tx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金毅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