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编号:临2012-011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135元。
● 股权登记日:2012年 5月15日。
● 除息日:2012年5月1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22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以2011年末的总股本1,049,193,360股为基数,向2012年5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7,379,004元。
2、发放年度:2011年度。
3、每10股税前红利1.5元,每股税前红利0.15元。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按税后现金发放红利;其余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
1、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5日。
2、除息日:2012年5月1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22日。
四、分配对象
2012年5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方法
1、股东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
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
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
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吴中路57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4584520-5506
联系传真:021-64013337
联系人:沙兵
邮政编码:201103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编号:临2012-012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将部分子公司名下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用地的议案》。
因历史遗留原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光明荷斯坦牧业有限公司、上海奶牛育种中心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光明松鹤乳品有限公司目前存在使用划拨用地的情况。其中上海光明荷斯坦牧业有限公司使用划拨性质的土地面积为339,894平方米,上海奶牛育种中心有限公司使用划拨性质的土地面积为52,513.80平方米,黑龙江省光明松鹤乳品有限公司使用划拨性质的土地面积为68,291.40平方米。
根据国家现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经初步估算,上述划拨性质的土地变更为出让用地本公司须支付的土地出让金约为7,500万元。
为规范土地使用,解决产权瑕疵,决定尽快将上述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用地。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国家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规积极向有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用地手续。相关划拨用地的出让方案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本公司将按照签订的合同要求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用地的有关事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1年9月29日、2011年11月14日和2011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提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发行底价的调整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1年10月10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00元/股(发行底价)。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规定对发行底价进行调整。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7.8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8.00-0.15)/(1+0)=7.85元/股。
2、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7,77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施后,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调整为18,100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 142,083 / 7.85 = 18,100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