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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2-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2年4月28日发布)的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 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电子元器件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如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25%,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能推迟相关发行流程,重新询价或补充披露盈利预测后重新询价,存在发行不能如期完成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量为90,000万元。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实际资金需求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规划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不能得到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3、如果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属于发审会后发生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须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应在审核通过后再办理重新询价等事项。

    重要提示

    1、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8号文核准。华灿光电的股票代码为300323,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5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包括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以及中信证券自主推荐、已经在协会登记备案的个人投资者。

    3、上述网下投资者于2012 年5月17日(T-3日)12:00 前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个人投资者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关联关系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2年5月22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为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5、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时,须同时申报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三档价格。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为有效报价。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将不能参与网下申购。

    6、为促进网下投资者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中信证券研究员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100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10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2,500万股。

    7、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成长性、募集资金需求、可比上市公司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9、本次发行采用双向回拨机制,详细方案见2012年5月21日(T-1日)刊登的《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0、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时,须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的乘积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中信证券将视其为违约,违约情况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5月24日在《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5月14日(T-6日)至2012年5月17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的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只有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加路演推介,路演推介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网下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和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初步询价阶段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2,500万股;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

    14、推迟发行或重新询价:当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拟定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并于两日内刊登公告。需要重新询价的,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推迟发行及重新询价的有关情况。

    15、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5月11日(T-7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本公司网站(www.hcsemitek.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T-7日2012年5月11日

    (周五)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T-6日2012年5月14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路演推介
    T-5日2012年5月15日

    (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路演推介
    T-4日2012年5月16日

    (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路演推介
    T-3日2012年5月17日

    (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2012年5月18日

    (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其有效申报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2012年5月21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2012年5月22日

    (周二)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2012年5月23日

    (周三)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2日2012年5月24日

    (周四)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2012年5月25日

    (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5月14日(T-6日)、2012年5月15日(T-5日)和2012年5月16日(T-4日),在深圳、上海和北京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推介时间推介地点
    2012年5月14日

    (T-6日,周一)

    15:30-17:00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香格里拉1厅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

    2012年5月15日

    (T-5日,周二)

    10:00-11:30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紫金楼三楼盛世堂3厅

    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33号

    2012年5月16日

    (T-4日,周三)

    10:00-11:30北京广电国际酒店三层大宴会厅A区

    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外大街2号(真武庙四条广电总局南门)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10)6083 3600。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T-6日)至2012年5月17日(T-3日)期间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5:00。在上述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

    3、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可以最多申报三档申购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各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相互独立。每一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00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为100万股,即每个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100万股的整数倍;同时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2,500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①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购价格;

    ②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5月17日(T-3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2,500万股以上的部分。

    5、网下投资者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网下投资者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福云

    住 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8号

    电 话:(027)8192 9003

    联系人:叶爱民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 话:(010)6083 3600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