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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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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2-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2-00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400号文件核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410.31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92.789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2年5月2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362101040016584。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彩虹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0110203003001811931,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及开户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国元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国元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国元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行应当配合国元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元证券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国元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袁晓明、车达飞,以及国元证券指定的人员,可以随时到开户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元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国元证券。

      六、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开户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元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国元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行,同时按协议要求向公司、开户行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或向国元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元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国元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国元证券发现公司、开户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本公司、开户行、国元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或国元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4年12月31日)起失效。

      备查文件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