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有关报道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有关报道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2012年5月11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题为《北玻股份遭格拉斯通专利诉讼》的报道(以下简称“报道”),报道中主要内容如下:
1、针对北玻股份的专利侵权行为,格拉司通集团收集并掌握了众多确凿证据,确信北玻股份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部分机械设备侵犯了格拉司通集团所拥有的相关专利,包括其拥有的欧洲专利EP0261 611及EP0679 613。
2、针对北玻股份的上述侵权事实,目前,格拉司通集团已采取法律措施,向欧洲相关管辖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并获得受理,案件现已进入诉讼程序。
3、早在2010年11月,加拿大联邦法院就对格拉司通集团起诉两项独有的弯钢化专利遭侵权一案作出胜诉判决,判决北玻股份(被告)侵犯格拉司通所拥有的专利号为1308257号和2146628号的专利权。英国高等法院也曾于2006年作出认定北玻股份侵权并支持格拉司通胜诉的判决。
二、情况说明
1、关于涉案专利说明
(1)报道中提及的四个专利号:1308257(加拿大专利号)、2146628(加拿大专利号)、EP0261611(欧洲专利号)、EP0679613(欧洲专利号)。其中1308257和EP0261611为同族专利(同族专利是指基于同一优先权文件,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以及地区间专利组织多次申请、多次公布或批准的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组专利文献。);2146628和EP0679613为同族专利。1308257(加拿大专利号)和EP0261611(欧洲专利号)分别于2007年9月、2009年10月到期失效。经过专业权威机构的评估认定,北玻股份生产设备所使用的技术与格拉斯通的专利技术有本质性的区别,不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2)北玻股份涉案设备仅销售2台,分别为:2004年向英国客户销售合同价格为93.9万美金元的一台专用设备(涉及专利号:1308257<同族专利号EP0261611>),2005年向加拿大客户销售合同价格为40.5万美元的一台专用设备(涉及专利号:1308257和2146628< 同族专利号EP0679613>)。涉案技术并不是北玻股份的核心技术,自2006年后,北玻股份已经研发出更加优良的技术替代了涉案技术,涉案技术已经被淘汰。综合各项因素,北玻股份可能承担的损失最高为涉案设备的全部盈利和律师费用,预计不超过800万元。出于谨慎考虑,上市前公司已对两个专利案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计提预计负债800万元。
综上所述,专利案对北玻股份今后的经营业绩不构成实质影响。
报道中提及的英国以及加拿大专利案信息,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四章《风险因素》第五项《诉讼赔偿风险》以及《重大事项提示》。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北玻股份尚未收到任何有管辖权法院关于与格拉斯通公司的诉讼文书。
北玻股份已经做了大量的相关准备工作,准备聘请国内和国外专业律师团队应诉、应对。北玻股份会根据相关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三、必要的提示
北玻股份郑重提醒投资者,北玻股份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玻股份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