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海外
  • 5:公司
  • 6:市场
  • 7:互动
  • 8:书评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12年5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41版:信息披露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12-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2-036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11日上午10:00

      3、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4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新都化工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召集人: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牟嘉云女士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25,774,42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68.20%。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牟嘉云女士、宋睿先生、覃琥玲女士、张光喜先生、尹辉先生、王生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关于选举牟嘉云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225,774,42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牟嘉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关于选举宋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225,774,42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宋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关于选举覃琥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225,774,42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覃琥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关于选举张光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225,774,42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张光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关于选举尹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225,774,42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尹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关于选举王生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225,774,42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王生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武希彦先生、余红兵先生、刘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关于选举武希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225,774,42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武希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关于选举余红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225,774,42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余红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关于选举刘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225,774,42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刘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邓伦明先生、曾桂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关于选举邓伦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225,774,42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邓伦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 关于选举曾桂菊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得票数225,774,42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曾桂菊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5,774,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2-037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11日下午,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新都化工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2年5月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牟嘉云,副董事长宋睿,董事覃琥玲、张光喜、尹辉、王生兵,独立董事武希彦、余红兵、刘刚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会议由董事长牟嘉云女士主持。

      经本次董事会会议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牟嘉云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简历见附件)。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宋睿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简历见附件)。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宋睿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四、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张光喜先生、王生兵先生、刘晓霞先生、张明达先生、李海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简历见附件)。

      五、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范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简历见附件)。

      六、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王生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王生兵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电话:028-87373422

      传真:028-87373422

      邮箱:zhengquan@shindoo.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97号1栋优诺国际1204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宋睿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覃琥玲女士、张光喜先生、王生兵先生、刘晓霞先生、张明达先生、李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范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王生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七、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宋睿;成员:武希彦(独立董事)、刘刚(独立董事);

      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武希彦(独立董事);成员:余红兵(独立董事)、宋睿;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余红兵(独立董事、会计专业);成员:武希彦(独立董事)、宋睿;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刘刚(独立董事);成员:武希彦(独立董事)、牟嘉云。

      (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见公司201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八、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罗华江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简历见附件)

      九、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陈晓丽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简历见附件)。

      陈晓丽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电话:028-87373422

      传真:028-87373422

      邮箱:zhengquan@shindoo.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97号1栋优诺国际1204

      十、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总结报告》。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1日

      附件

      牟嘉云女士:194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工程师。1970-1972年担任宜宾县印刷厂车间主任;1972-1987年担任四川省化工研究所供销科长;1987-1992年担任四川省三通化工研究所供销科长;1992-1995年担任四川省科委技术交流中心项目部副主任;1995-2000年担任四川省科委技术交流中心项目部副主任兼新都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青海百事特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市思瑞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牟嘉云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65,284,800股,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先生之母亲。牟嘉云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睿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EMBA,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8年毕业于四川工业学院建筑工程专业;2006年取得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1998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基建科科长、厂长、副总、总经理,2005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全面负责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目前兼任青海百事特镁业有限公司董事。

      宋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47,313,180股,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牟嘉云女士之子。宋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光喜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99年毕业于四川泸州化工学校;2006年获得西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结业证书。1998-1999年,任职于华通电脑公司;2000年-2005年7月,先后担任公司设备主任、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总经理助理;2005年7月—2006年12月任公司总裁助理、公司监事;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公司副总裁,全面负责联碱事业部各项工作;2009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目前兼任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董事、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董事、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董事、嘉施利(眉山)化肥有限公司董事、汉中汉山复合肥有限公司董事、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董事、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董事。

      张光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64,760股,张光喜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生兵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2001年毕业于四川大学,获管理学硕士。2001年6月至2005年3月任华西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5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09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生兵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314,760股,王生兵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晓霞先生,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经济师,2007年取得长江商学院EMBA结业证书。2005年7月至2009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刘晓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727,920股,刘晓霞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明达先生,男,194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经济师。2005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张明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932,640股,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副董事长宋睿为翁婿关系,因公司董事长牟嘉云与宋睿为母子关系,故张明达为牟嘉云、宋睿的一致行动人。张明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海波先生,男,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工学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1998年3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取得工学硕士学位,2006年10月毕业于长江商学院,取得EMBA学位。2007年起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发展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美邦大学副校长,上海凯鑫森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人力资源执行副总裁。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李海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36,986股,李海波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范明先生,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会计师,高级咨询师。1985年8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管理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2年5月至2007年9月先后出任川投长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攀钢集团长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7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09年2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11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范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0,0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罗华江先生,男,1974年生,1998年进入公司担任会计,历任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会计、财务主管,嘉施利(应城)化肥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股份公司审计部财务审计专员。

      罗华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晓丽女士,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会计师,2008年1月进入公司,2009年1月至今,任证券部经理。

      陈晓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2-038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5月11日下午,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新都化工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2年5月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伦明先生主持。

      经本次公司监事会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一致选举邓伦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5月11日

      附件

      邓伦明先生,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会计师,大专学历,2005年参加香港商学院财务总监(CFO)研修,并获得结业证书。1971-1979年,担任原昆明军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某部会计;1979-1999年,担任原四川化工机械厂财务处、审计处副处长和处长;1999-2003年,担任成都海昌农业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至今任公司审计长,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现2009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兼任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应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嘉施利(眉山)化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北新楚钟肥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汉中汉山复合肥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市思瑞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遵义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广西北部湾兴桂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应城市财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监事。

      邓伦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0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2-039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21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012年5月11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0400026976)。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南二路

      法定代表人:牟嘉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叁仟壹佰零肆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亿叁仟壹佰零肆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外资比例低于25%)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BB肥)、缓控释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微生物肥料、各种作物专用肥料、新型肥料;销售肥料、土壤调理剂、各类农用肥料及原材料;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许可证经营;涉及国家专项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