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4(A股) 900934(B股) 编号:临2012-011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适时平稳减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流通股份的议案,2012年度减持股份数不超过2500万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长江证券130,796,701股,占长江证券总股本的5.52%。自2012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长江证券股份9,566,701股,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取得所得税前投资收益7,098.39万元。本次减持后,本公司尚持有长江证券股份121,230,000股,占长江证券总股本的5.1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适时出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商城”,股票代码:600655)流通股份的议案。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豫园商城870,000股。自2012年3月19日至3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豫园商城股份870,000股,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取得所得税前投资收益686.48万元。本次减持后,本公司不再持有豫园商城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减持长江证券和豫园商城合计取得所得税前投资收益7,784.87万元,预计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净利润为5,838.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22%。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