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5月14日起,上述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40030(A类);040031(B类))。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本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5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040003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3年12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2年5月11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5月11日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基金名称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2年5月15日 | |
收益支付对象 | 2012年5月11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2年5月1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2年5月15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2年5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2年5月11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