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广告
  • 4:财经新闻
  • 5:特别报道
  • 6:观点·专栏
  • 7:公司
  • 8:市场
  • 9:市场趋势
  • 10:开市大吉
  • 11: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2:圆桌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周刊
  • A3:基金周刊
  • A4:基金周刊
  • A5:基金周刊
  • A6:基金周刊
  • A7:基金周刊
  • A8:基金周刊
  • A10:基金·视点
  • A11:基金周刊
  • A12:基金周刊
  • A13:基金·公司巡礼
  • A14:基金周刊
  • A15:基金周刊
  • A16:基金周刊
  • 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关于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新增工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恢复公司股票上市申请的公告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2012年5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0版:信息披露
    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关于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新增工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恢复公司股票上市申请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恢复公司股票上市申请的公告
    2012-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海鸟 编号:临2012—011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恢复公司股票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2 年4 月28 日公布《2011 年年度报告》,2012 年5月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12 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受理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公字【2012】1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本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如需补充材料及调查核实事项的,补充材料期间及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海鸟 编号:临2012—012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1年报及恢复上市

      申请材料审核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2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报及恢复上市申请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2〕0402号),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根据该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正在准备相关补充材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5条的规定,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做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