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2012-25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9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531元
●股权登记日: 2012年5月17日
●除息日: 2012年5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23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
2、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年末公司总股本158,06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9元(含税)。
三、 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 2012年5月17日
2、除息日: 2012年5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23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2年5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本次利润分配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31元。
4、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及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9元。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531元。
六、咨询联系办法:
电话:0871-8328190 8328045
传真:0871-8326661
地址:云南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邮编:650106
七、备查文件: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