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2-2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5月 11日在成都召开,通知于2012年4月28日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晓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2012-24)。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基地管理中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成立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基地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基本建设、后勤服务、治安保卫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工作。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保证资金正常周转,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2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二)发行期限:发行日期起计不超过365日。
(三)发行利率: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短期融资券的现行市场利率。
(四)发行对象: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内机构投资者。
(五)承销方:招商银行。
(六)预计发行日期:在考虑市场情况及本公司融资需要下酌情决定。
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日期授权公司董事长另行决定。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第四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期发布的《关于召开第四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25)。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2-23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5月11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彦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基地管理中心的议案》;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2-2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规模、质量、国际化”的发展方针,按照“巩固优势、调整结构、提升服务、谋划海外”的发展思路和“在‘肥’字上求发展,在‘农’字上做文章”的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快公司农资销售业务的发展,增强经营实力,公司决定对控股子公司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丰农资”)追加投资,以现金方式向美丰农资追加投资人民币4,25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5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追加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于投资额未超出董事会审批范围,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方式向美丰农资追加投资人民币4,250万元;美丰农资另一股东——四川美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向美丰农资追加投资人民币750万元。
追加投资后美丰农资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85%。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金牛区银河北街锦西生活广场5楼
经营范围:销售:化肥、复合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三聚氰胺、农机、农具;生产(限分公司经营)、销售:塑料纺织袋、管材管件;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农业技术服务;商品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品种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
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现有两个股东——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5%,四川美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
本次追加投资完成后,美丰农资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股权结构不变,其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5%,四川美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5%。
截至2011年末,四川美丰农资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0,315.40万元,负债总额31,724.84万元,净资产为18,590.56万元,其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489,377.14万元,净利润2,240.57万元。2012年第一季度,美丰农资实现营业收入163,329.16万元,净利润1,029.05万元。
三、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本次追加投资,目的在于提升美丰农资的业界影响力,提高其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经营实力。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追加投资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的在于增强公司经营实力,扩大经营规模,不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丰农资盈利能力的提高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实力,为公司可持续、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2-2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四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5月1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第四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第四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时间:2012年6月1日10:30
4.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5日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55号 公司总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以累计投票方式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22)。
三、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股东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流通股国有、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流通股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2年5月3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55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国君、陆爽、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55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2.会议费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七、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事项:
■
注: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标识,如无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