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2-026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每股送红股0.1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即每10股送红股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035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8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21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5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25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2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2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分配方案
(一)分配方案: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1,414,438,938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0.1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即每10股送红股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二)发放年度:2011年度
(三)发放范围:截止2012年5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扣税情况: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对送股和现金红利均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035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035元;如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如存在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的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5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一)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8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21日
(三)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5月22日
(四)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5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本次派发红利的对象为:截止2012年5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一)现金红利
1、除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外的其他股东,本公司将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划入券商结算帐户,投资者可在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社会公众股东红利由股东托管的券商直接划入各股东帐户。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完全指定交易手续后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2、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二)红股
派送红股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比例将所派送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14,438,938 | 100 | 141,443,894 | 0 | 141,443,894 | 1,555,882,832 | 100 |
| 三、股份总数 | 1,414,438,938 | 100 | 141,443,894 | 0 | 141,443,894 | 1,555,882,832 | 100 |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1,555,882,832股摊薄计算的2011年度每股收益0.4845元/股。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一)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号6楼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电话:62170088×2630、2654
(三)传真:62722500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