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产经新闻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创业板·中小板
  • 11:产业纵深
  • 12:特别报道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松滋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2012年5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B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1版:信息披露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松滋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超募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松滋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2-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 2012-028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松滋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落实荆州市政府与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荆州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加强双方在能源领域的战略合作,本公司与松滋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松滋市政府”)于2012年5月15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一、合作方介绍

      松滋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系焦柳铁路与长江的交汇处,隶属荆州市管辖,是一座集工业农业商贸旅游于一体的新兴城市。全市国土总面积为2235平方公里,辖区内共16个乡镇2个开发区,总人口为89万。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双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把松滋市作为投资重点区域,如若成立相应公司,则在松滋市政府所在地注册,并在当地纳税;松滋市政府同意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公司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同时积极向公司推荐新能源创业项目。

      2、松滋市政府支持公司于“十二五”期间在松滋临港工业园开发装机规模2×350MW、总投资30亿元的热电联产项目。

      3、双方同意开展新能源项目合作,在松滋市政府行政区域内开展光伏发电、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等分布式新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大工业用户能源管理的示范项目合作。

      4、松滋市政府积极支持公司参股的松滋核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支持纳入核电规划;公司积极协助项目合作方共同推进项目进展。

      (二)松滋市政府承诺为公司在松滋市政府行政区域内的投资项目提供支持,优先为公司提供相关项目信息,并给予公司各项优惠政策。公司发挥资金、管理和技术优势,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双方同意建立紧密协调联络机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四)协议未尽事宜或因项目进展需要,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与松滋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为了落实与荆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进一步推动热电联产项目、新能源项目、核电项目等项目实施,以实现公司“十二五”规划。鉴于该协议为框架协议,同时所涉项目的建设周期比较长,因此,对公司近期的业绩影响不大。

      四、风险提示

      协议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松滋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