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2-016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1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717,300,503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2.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8元;对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交纳;B股境内个人股东、非居民企业股东实际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8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本公司对B股外籍个人股东未代扣所得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B股现金红利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2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 港币=0.8112人民币)折算成港币支付。
二、 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
1.A股权益登记日为2012年5月24日(R日),除息日为2012年5月25日(R+1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5月24日(T日),除息日为2012年5月25日(T+1日),B股权益登记日为2012年5月29日(T+3日)。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顺利进行,本公司B股从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2年5月30日停止在深圳和新加坡之间股份转移。
三、 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12年5月29日(最后交易日2012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深圳公司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 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A股股东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深圳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08*****073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2、B股股东
现金红利于2012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若股东于2012年5月29日办理了招商局B转托管,其所得的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新加坡B股股东
股份登记在新加坡中央登记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股东预计将于2012年6月19日起收到该公司寄出的现金红利(新加坡元),人民币对新加坡元的折算汇率按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2年4月18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新加坡元兑人民币折算价计算(1新加坡元=5.0485人民币元)
五、其他事项
非居民企业股东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最晚于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填写附件所示表格并传真至本公司,原件签章后请寄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1、咨询地点:深圳南山区蛇口兴华路6 号南海意库3号楼4层
2、咨询电话:0755-26825765、26857708
3、传真:0755-26818666
4、联 系 人:曾凡跃、黄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招商地产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代扣代缴完税事宜情况表
| 股东信息 | 中文(如有) | 英文 |
|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 ||
|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 ||
|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 ||
| 国(地区)别 | ||
| 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持股数(股) | ||
| 应纳税所得税金额(人民币:元) | ||
| 联系人信息 | ||
| 姓名 | ||
| 电话 | ||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
签章:
日期:


